沁阳市人社局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好社保代缴工作,加强巩固拓展社会保障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为使社保政策更加便民、利民、惠民,沁阳市人社局在巩固以往宣传成果的基础上,拓宽政策宣传渠道,统筹安排全局10个帮扶小组,落实“五个必到”要求,将我们社保代缴的最新政策送到每一个脱贫人口家中。同时,充分发挥窗口服务平台的优势,统一印制宣传手册,在便民服务大厅窗口摆放各种业务办理和宣传材料,向前来办事人员发放,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度。
二是精准识别到位,做到“应保尽保”。加强与市乡村振兴局、民政、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作,通过数据对比,精准筛查,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继续实施政府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档次缴费。对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政策的16岁以下人员、在校学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服役、服刑人员,将剩余人员与现有参保人员比对,已参保的直接纳入代缴范围,未参保的通过入户宣传,逐人核实纳入。切实做到底细清、情况明、数字准,符合代缴条件的全员纳入,做到应参保尽参保,应代缴尽代缴。
三是标准执行到位,做到“一个不漏”。对符合条件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的缴费困难群体,每人每年仍然代缴100元。截至目前,全市计划代缴易致贫返贫人员代缴586人,低保对象代缴5835人,重度残疾人代缴2376人。下一步,我局将据此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将代缴标准执行到位。
今后,沁阳市人社局要继续格外关注关心关爱低收入群体,除落实养老保险代缴政策之外,通过落实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兜底、技能培训等帮扶举措,多措并举,以工作实际成效来努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巩固拓展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持续贡献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