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人社局全面落实教师“三项补贴”审批发放事宜
我局为贯彻《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与教育部门结合,安排落实关于教师“三项补贴”(班主任费、地方教龄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审批发放事宜。自2019年7月1日起,班主任津贴标准按小中高学段分别提高至每月400元、500元、600元;地方教龄津贴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乡、村、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月260元、360元、560元。审批发放后,确保了我市中小学教师待遇水平不低于同级公务员待遇水平,确保了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县区教师工资水平,切实提高了教师队伍的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人社局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