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近日,随着博爱县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也提高了!据博爱县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从今年7月1日起,该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80元调整至1000元,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同时,为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费也由原来的每月159.84元调整至170.1元,每人每月增加10.26元。
据悉,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4〕56号)规定,博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为1250元。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失业保险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确定的规定,该县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作了调整。
(博爱县人社局 常建勋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