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作市
政策公示公告

2026年第一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初步结果公示

2026/04/15 1.5w 阅读 419 点赞

焦作市2026年第一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现场鉴定工作已结束,根据国家和省劳动能力鉴定有关规定,现将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415日至2026421日。公示期间被核实或实名举报核实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鉴定结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发放正式鉴定结论对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将鉴定结论统一发放给单位或个人。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再次鉴定。

焦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焦作市丰收路人社大厦6楼623房间,邮政编码454000。

举报投诉电话:2118882  2118880

附件:2026年第一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初步结果.xlsx

                 焦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4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