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
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8月9日受理了王艳红申请的王峰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王峰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联系。
举报电话:0391-2118882、6190828
2023年09月25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温县畅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王峰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0825XXXXXX107613
事故简述:王峰系豫HR9195/豫H7J60挂车车主许某某雇佣的司机,该车挂靠登记在温县畅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21年7月16日22时51分许,王峰同许某某驾驶豫HR9195/豫H7J60挂车行驶至湖北省安广线安陆市东城经济开发区徐岗社区路段时,王峰突然昏倒在方向盘上。许某某发现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安陆市普爱医院急救医生现场对王峰进行了抢救,经抢救发现王峰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值班民警联系安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值班民警及法医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察后,排除了刑事案件。2021年7月19日安陆市普爱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载明:王峰死亡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死亡地点为其他场所(新316国道);死亡原因为猝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项之规定,温县畅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王峰死亡承担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