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2月10日受理了张小娟申请的张小明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张小明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联系。
举报电话:0391-2118882、6190828
2023年06月29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温县东升运输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张小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0882XXXXXX285517
事故简述:张小明系实际车主张某某雇佣的司机。2022年5月20日,张小明和同车司机驾驶登记挂靠在温县东升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豫HN9167、挂豫H97S3从温县前往广州送货。2022年5月23日,张小明在广州市新港码头装货时突然晕倒后死亡。广州市公安局港航分局新港派出所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张小明死亡日期为2022年5月23日;死亡原因为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