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4月10日受理了焦作市天洲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刘天洲)申请的刘天洲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刘天洲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焦作市中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联系。
举报电话:0391-2118882 0391-2946540
2023年04月28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焦作市天洲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刘天洲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3025********4550
事故简述:刘天洲是焦作市天洲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经理。2022年10月11日,刘天洲驾车前往信阳市光山县泼陂河出差,洽谈泼陂河养老院租赁相关业务。2022年11月16日10时02分许,刘天洲和养老院工程项目人员李德明步行前往泼陂河养老院项目的途中,步行至国道230线光山县泼陂河镇“泼河气站”门前路段时,刘天洲和李德明不慎被一辆小型轿车撞倒,造成刘天洲当场死亡,李德明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2022年11月19日河南省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41152220221116001号认定:刘天洲无责任;2022年11月20日光山县泼陂河镇卫生院出具《急诊出诊证明》:2022年11月16日上午10时10分,经光山县中医院120救护车到达现场确认,刘天洲已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