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3月27日受理了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申请的周长啸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周长啸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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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18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周长啸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1221********0513
事故简述:周长啸是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护矿队护矿工,跟随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王某在中州矿业学习、工作。2023年3月10日8点30分周长啸在办公室整理资料,9点30分对王某说自己不舒服,想回宿舍休息一会,后离开办公室。10点42分王某去其宿舍查看,问是否需要去医院,周长啸说不需要。2023年3月11日10时50分左右,王某给周长啸拨打电话,其手机处于关机状态,随去宿舍内寻找,发现周长啸坐在沙发上,呼吸停止。遂拨打120急救,车在11点12分左右到达现场,经测量周长啸血压和心跳后,于11点28分宣布周长啸死亡。2023年3月15日池县公安局仁村派出所出具证明:初步判断周长啸2023年3月10日16时后,在其住宿的111号职工宿舍内因身体原因猝死,2023年3月16日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医院疾控科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死亡日期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