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2月20日受理了刘岩峰申请的李麦玲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李麦玲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91-8198221 0391-2118882
2023年4月12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孟州市掌柜食品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李麦玲 性别:女
身份证号:410826********3543
事故简述:2021年4月8日早上6点左右,李麦玲乘坐同事石立杰的小型汽车在上班途中,行驶至S309省道262km+700m处(孟州市赵和镇田旺村口)时不慎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相撞,导致李麦玲当场死亡。2021年4月16日孟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410883120210000030号认定:李麦玲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