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3月7日受理了焦作市山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申请的李明亮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李明亮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
举报电话:0391-2118882
2023年03月20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焦作市山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职工姓名:李明亮性别:男
身份证号:410802XXXXXXXX2016
事故简述:李明亮是焦作市山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清运车队副队长,工作地点在焦作市山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清运车队墙北停车场,工作时间是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半至5点半。2023年2月20日李明亮正常上班,下午14时左右,李明亮开车进入山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清运车队墙北停车场到单位上班。下班之后,单位门岗值班人员未见其离开单位。晚上22时43分左右,李明亮的家属到单位寻找李明亮。发现其躺卧在办公室沙发上,身体已经发凉,家属急忙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后,发现人已经死亡。2023年2月23日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嘉隆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死亡证明》:李明亮于2023年2月20日因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