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政策公示公告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2/06/22 1.9w 阅读 528 点赞

为深化行政指导、进一步整改提升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按照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我局梳理出焦作市人社领域2022年度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见附件),现将《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征求意见稿)公示,广泛征求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修改完善。

如您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6月30日17时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反馈至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邮箱jzsrsjfgk@126.com,并请留下您的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进一步沟通联系。

联 系 人:李莹莹

联系电话:0391-2118967

附件: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行政相对人违

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2年6月23日


附  件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征求意见稿)

序号

行政相对人

违法风险点

风险等级

处理依据及裁量标准

防控措施

1

企业

涂改及蓄意更改档案资料、原始凭证(提前退休)

中

《社会保险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 〔2020〕3号):“对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9〕2号)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并上传至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障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它手段,违规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退回骗取的养老金并处以罚款。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加大政策宣传,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档案资料管理。

2

企业档案托管机构

涂改及蓄意更改档案资料、原始凭证(正常退休)

低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求严格档案资料管理。

3

参保单位

缴费基数错报、误报

低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单位正确填报。

4

企业(工伤辅具配置机构)

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低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辅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辅助器具装配机构、医疗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2.严格审批程序。

5

企业

用工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提供虚假材料

低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发现后,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1.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2.严格审批程序。

6

用人单位

侵害女职工权益

中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1.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2.在日常巡查中提示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权益。

7

企业

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低

《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8

企业或个人

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按期还款

低

《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操作规程(试行)贷后管理细则》第三十五条:“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向银行还款的,经办银行在三个月内向担保机构提出书面代偿通知,经担保机构同意后,按合同约定向经办银行履行代位清偿责任。及时将代偿信息录入业务软件,将逾期人员及其反担保录入业务软件黑名单。”

1.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期回访制度;

2.由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通过实地上门、电话等方式定期对借款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经营状况;

3.贷款到期提醒。贷款到期前一个月、3个工作日,经办银行或担保机构、工作机构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

4.提前告知借款人、反担保人贷款逾期及贷款逾期应承担的责任;

5.采取多种方式追偿,建立台账,做好追偿记录。

9

个人

考试违纪

低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精心培育考试基地、细化人事考试操作流程、构建高效人事考试指挥系统、发挥人事考试联系协调机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