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13/04/01 5.0k 阅读 330 点赞 查看原文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2013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具体安排如下: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