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近日印发的《焦作市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方案》《焦作市强化国省交通干线公路扬尘整治工作方案》《全市秋冬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焦作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个专项方案,剑指企业无组织排放、扬尘污染等,为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焦作市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方案》要求,11月前,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达不到整治标准要求的,秋冬季期间依法依规停产整改。对于工业企业内进行施工改造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对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的工业企业,将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并实施最严厉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焦作市强化国省交通干线公路扬尘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保证清扫频次和效果,两侧用地范围内做到“四净两绿”(路面净、路肩净、边坡净、隔离带净和中央、路边绿化道绿),力求“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各地政府对国省干线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进行整治,实现“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绿化)。
《全市秋冬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标准,确保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切实改善全市空气质量。
《焦作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散乱污”企业必须关闭取缔,落实“两断三清”。各县(市)区要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完善政府监察、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的监管体制,推行生态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提高监管水平,巩固整治成果,彻底消除辖区内存在的“散乱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