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焦政文〔2014〕16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4〕53号)要求,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县(市)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2017年度,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在指标控制、制度建设、措施落实、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经考核,2017年度全市6个县(市)水资源管理各项目标顺利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均为优秀等级。与此同时,在水资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基础能力建设薄弱等问题。各县(市)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加强水资源基础能力建设,切实做好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等工作,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城市,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提供坚实的水资源支撑与保障。
附件: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