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焦作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办公室按照职能和责任对应、权责一致的原则,对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7个方面80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根据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就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责任感。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是做好我市当前各项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向指引,也是对全市人民的庄严承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
二、加强领导,全力推进。目前距离2018年底不足三个月时间,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位副市长要根据新一届政府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重点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抓紧制定推进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帐,于10月25日前报市政府。
三、强化协调,积极配合。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主导作用,积极沟通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切实履职尽责,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大督导,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做好日常跟踪督办,及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督查,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重点工作台账》,定期开展对账督查,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督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激励,对庸政懒政怠政影响工作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分工
2018年10月17日
附 件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分工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5%。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5%左右。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进出口总值保持稳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持续精准发力,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
9.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
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各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市本级专项债务率低于2017年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持续实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确保1.24万贫困人口脱贫。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加强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电网改造升级、通村硬化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市供电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谋划成立产业扶贫基金,再建成一批产业扶贫基地、扶贫车间。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全面推广“两定制兜底线”健康扶贫模式,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制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工作,稳定实现“两线合一”,加快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民政局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助力嵩县脱贫攻坚。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16.PM10、PM2.5年均浓度和优良天数达到省定标准。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严格落实河长制,持续开展河流清洁、入河排污口整治、非法采砂和侵占水域岸线治理等专项行动,确保4个省控断面和18个市控断面稳定达标,确保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验收。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试点示范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市农业局 市城乡规划局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9.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20.加快实施国储林基地项目,完成森林资源培育18.1万亩。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国资委 县(市)区政府
21.加快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完成“双替代”任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2.建成东部商砼产业园,加快建设静脉产业园、装配式建筑产业园、西部商砼产业园。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管局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产业建设体系
23.加快实施87个绿色化改造项目,推动30家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3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确保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20%以上。持续化解过剩产能,全年退出煤炭过剩产能120万吨。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4.以十大工业项目为带动,全力推进210个重大工业项目,确保今年完成投资287亿元,力争中原内配国六发动机钢质活塞、龙蟒佰利联氯化法钛白粉、隆丰皮草综合加工产业园等项目年内建成投产,加快蒙牛百亿产业集群、多氟多新能源动力总成等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5.实施百企退城行动。加快中心城区100家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年底前完成19家。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乡规划局 解放区政府 山阳区政府 马村区政府 中站区政府
26.实施“千企上云”工程,加快推进焦作浪潮大数据产业园、蛮蛮云二期等项目,打造河南工业互联网重点综合平台和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30家、对标企业256家,推动300家企业“上云”。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7.扎实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十大创新提升工程,强力推进云台古镇、陈家沟旅游服务综合体等重点项目,支持云台山等景区转型发展,加快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城市。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8.办好中原康养产业(焦作)研讨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健康养老产业,推进云阶康养小镇、南太行登山健身步道等项目建设,大力培育医疗旅游、休闲养生、疗养度假等康养新业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文化康养业引领基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体育局 市林业局 解放区政府 中站区政府
29.深入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省级物流标准化示范市,积极推进武陟公铁物流港、日照港博爱无水港、中国宝武焦作现代综合物流园、万邦国际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市物流标准化云平台等项目,依托鸿运国际商城、西部工业原料城,推进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外迁。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武陟县政府 中站区政府
30.完善焦作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功能,积极推进市投资集团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工作,加强市县两级投融资平台对接。
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责任单位:投资集团
31.完成县级农信社改制任务,加快组建焦作农商行。
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2.推进科瑞森、永威安防、云台山等企业上市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确保全市直接融资13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3.持续实施“双百”工程,加快建设焦作跨境电商生态圈。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34.推广“电子商务+生产基地+社区直配”生鲜直销模式,推动社区电商与农村电商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35.加快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打通电商扶贫“最后一公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36.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牵头单位:市房管中心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7.加快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腾云电商产业园二期、科技总部新城等建设,全面打造智慧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8.推动产业集聚区上档升级,力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9.持续实施商务中心区提速、特色商业区提质工程,力争服务业“两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中心区指挥部办公室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全面推动改革开放创新,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40.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完成好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创建任务。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编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质监局 市电子政务中心 市工商局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1.加强新的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运行监测,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财政项目库建设,实现预算绩效评价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2.全面完成市属企业公司制改革,做好驻焦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积极推进市直部门所属企业脱钩改制,抓好“僵尸企业”处置后续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3.大力推进市域综合医改试点市建设,加快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年提升计划,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改革委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4.积极参加中博会等重大经贸活动,组织好我市在上海举办的项目推介活动,再引进一批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5.依托焦作海关、焦作进口肉类指定查验场等平台,争取纳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覆盖城市。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焦作海关 市政府口岸办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6.积极申建德众综合保税区。
牵头单位:市政府口岸办
责任单位:焦作海关 孟州市政府
47.支持博爱县、温县、修武县等产业集聚区申报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博爱县政府 温县政府 修武县政府
48.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5家,总数突破100家。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9.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尽快在焦作落地,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企业技术中心2家。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科技企业投资引导基金,推动科技银行贷款体系全市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0.深入实施青年人才工程,完善“1+6”引进培育人才(团队)政策,强力推进国际人才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公寓等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51.积极推进郑焦深度融合发展战略,落实郑州大都市区发展行动方案,主动对接、加强运作,尽快签订合作协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2.加快新焦城际铁路、焦济洛城际铁路、呼南高铁豫西通道、焦平高速、焦唐高速、沿太行高速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孟州黄河大桥等项目建设,深入开展詹店黄河大桥、东海大道南延黄河大桥、焦温快速通道南延黄河大桥等项目研究论证工作,打造郑焦深度融合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推进南部产业新城、北部生态新城区域整体开发,启动黄沁河金三角地带和郑焦融合示范区规划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路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孟州市政府 武陟县政府 温县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3.全面提速南水北调绿化带建设,今冬明春完成绿化工程,加快安置房建设。
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城区办
责任单位:解放区政府 山阳区政府
54.强力推进李河、群英河、翁涧河等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完成南水北调截洪沟工程。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南水北调城区办 解放区政府 山阳区政府
55.加快中原路建设,抓好道路穿越南水北调、山阳故城和城际铁路等节点工程。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投资集团
56.加快焦温快速通道(西环路)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温县政府
57.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加快推进东海大道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8.确保苏蔺水厂全面通水,府城水厂完成50%工程量。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9.加快推进大沙河生态治理,实施水景观改造提升,完成城区核心段地形整理、基础绿化等任务。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60.加快推进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和新河生态治理项目。
牵头单位:市商务中心区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 解放区政府 山阳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1.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力度,加快征迁安置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2.推进世行贷款绿色交通项目,完成人民路、站前路、塔南路等道路改造,启动城市绿道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3.大力开展厕所革命。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市旅游局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4.实施城区电网优化提升工程。
牵头单位:市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5.集中供热、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85%、97%。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6.加快推进总投资1409亿元的511个百城建设提质项目,确保全年完成投资300亿元。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7.年底前打通、改造25%以上的“断头路”“卡脖路”,完成50%以上主次干道和30%以上背街小巷弱电入地,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85%,燃气普及率达到90%。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8.力争每个县(市)区新培育1—2个特色小镇。深入开展“五清五化”,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全面改善农村人居条件,再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69.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0.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1.加大“四优四化”工作力度,巩固育种科技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产业,大力发展“两牛”优势产业。加快建设四大怀药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大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培育壮大“旅游+”“生态+”等农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2.推进宁夏上陵牧业现代化奶牛养殖牧场等23个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农业产业化集群销售收入超700亿元。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3.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建成市县两级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4.扎实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深入开展“空心村”治理,促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75.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就业惠民和创业富民工程,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分流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荐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市农业局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6.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持续提升教育质量,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7.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调整优化幼儿园、中小学规划布局,加快韩公教育园区初中部项目建设,推动市实验幼儿园新区分园、市十二中东部校区规划建设。开展职业教育“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8.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做好太极拳申遗工作,做大做强太极拳文化产业。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9.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完善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0.深入推进平安焦作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消防、非煤矿山、食品药品、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市教育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市)区政府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