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一次办妥”改革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化需求,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市政府研究确定了我市第一批“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137项。现将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一次办妥”改革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好被列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群众和企业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从受理申请到送达办理结果全过程“一窗受理、一次办妥”(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现场勘察、评估评审等环节不计入次数)。
二、本通知印发后15个工作日内,要通过市政府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以及市政务服务平台等对外公布,并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做好相关服务指南发布的调整更新工作。因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需要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及时向市审改办申请。
三、对于因政策要求、条件制约等原因未列入第一批“一次办妥”清单的事项,要以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为标准,广泛采取拓宽服务渠道、整合政务资源、共享部门数据、融合线上线下和借助新兴手段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力争使更多的事项实现“一次办妥”。
附件:焦作市市本级第一批“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