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181个,总投资1137.1亿元,当年计划投资405.8亿元。现将具体名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项目为王,紧盯重点项目年度建设目标,严格落实领导分包和“四个一”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抓推进、抓建设、抓落实,圆满完成重点项目年度建设任务,为加快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实支撑。
二、各县(市)区对本辖区重点项目建设负总责。各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优质高效完成联审联批、年度投资和项目开工、竣工目标任务。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并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督办。
三、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退出机制,对进展缓慢或不再实施的项目,及时取消市重点建设项目资格。
附件:2018年焦作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