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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十一届豫商大会签约项目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10/11 1.6w 阅读 389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第十一届豫商大会签约项目专项督导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9月5日

                                                        第十一届豫商大会签约项目专项督导实施方案

    为确保第十一届豫商大会签约项目落地,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支撑作用,加快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根据市委、市政府“会前抓招商、会中抓签约、会后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决定对第十一届豫商大会签约项目落地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督导目的

    以督导签约项目“三率”为抓手,及时督办和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确保签约项目按照时间节点、标准要求顺利推进,达到以项目督导谋发展、以项目督导促转型、以项目督导转作风、以项目督导优环境的目标。

    二、督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两个签约项目专项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分别由市商务局一名班子成员带队、抽调人员开展督导工作。

    三、被督导对象

    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四、督导范围

    重点督导第十一届豫商大会所有签约项目。

    五、督导内容

    (一)项目进展情况。主要督导大会签约项目是否按时办理前期手续,是否按期开工、竣工,是否按节点计划推进等,包括项目的规划、环评、用地、建设、招投标、投融资等手续办理情况。

    1.手续办理台账制定情况;

    2.按规定时间节点办理手续情况;

    3.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办理的手续及原因。

    (二)项目“三率”。重点督查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将“三率”作为项目进度重要考核标准。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情况。主要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责任分解,明确解决时限等。

    1.已解决问题情况,包括问题类别、数量、结果、解决时间等;

    2.正在解决的问题情况,包括问题类别、数量、进展等;

    3、未按规定节点解决问题情况,包括问题类别、数量、进展和迟缓的原因、需协调部门、措施建议等;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5.下步工作计划。

    六、督导方式

    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台账资料、书面督查、季度通报、年终总评等方式进行督导。

    (一)实地查看。各督导组每月到县(市)区项目工地实地查看,根据实地查看情况,由市商务局汇总形成督查情况报告,报送有关市领导并反馈被督查单位。

    (二)查阅资料。主要查阅项目台账是否建立,台账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等。

    (三)书面督查。对市委、市政府直接交办的问题、各督导组发现的问题,由各督导组以书面形式向有关县(市)区和单位下发督查通知,限期督办解决。办理情况经各督导组审定后,由市商务局报送有关市领导并反馈被督查单位。

    (四)季度通报。每季度各督导组按统一格式将工作情况汇总报市商务局审定,编印季度整体工作通报,呈送市四大班子领导,并印发各督导组、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市直有关单位。

    (五)年终总评。各督导组年底前对相关县(市)区项目落地情况进行总评,市商务局汇总整理后,呈送市四大班子领导,并印发各督导组、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市直有关单位。

    七、督导机制

    (一)报送材料制度。各督导组于每月底将项目督导结果按照要求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每月5日前将督查材料汇总,呈送市四大班子领导。

    (二)项目台账制度。各督导组要根据项目情况建立项目推进工作台账,台账内容主要是项目手续办理和推进情况、问题协调解决情况。

    (三)实地督导机制。各督导组要对分包项目至少每两周进行一次实地督导,建立与企业负责人长效联系机制,真实掌握项目实际进展。

    (四)定期汇报机制。各督导组要由组长组织,每两周召开碰头会,对本月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上报市商务局;每月由组长召开工作例会,梳理分析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推进计划和问题解决预案;定期向市政府会议专门汇报,集中分析解决问题。

    (五)考评奖惩机制。每季度末,对各县(市)区进行综合考核排名。督导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年终综合考评、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参考。

    1.对因非客观因素造成工作迟缓、第一次书面督查后无明显进展的,由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第二次督查通知;

    2.对第二次书面督查后仍无明显进展的,由市政府督查室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3.对通报批评后依然未按督导要求完成任务的,按程序向市委或市纪委提出诫勉谈话等建议,涉及违纪的建议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

    4.对连续两次排名后两位的县(市)区,受到两次及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等处理的单位,市政府约谈县(市)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年终综合考评综合奖项或有关单项奖评先资格。

    八、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作为签约项目落地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豫商大会签约项目落地作为现阶段重中之重工作抓好落实,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制定大会签约项目推进方案,建立项目台账,明确分包领导、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节点计划、奖惩措施,一包到底,紧盯落实;要积极配合各督导组和市商务局抓好项目推进。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及时审批、审核有关事项,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有关困难、问题,全力支持、推进项目落地工作。

    (二)找准问题。各督导组要制定各自督导方案,周密部署,明确督导重点,细化督导内容。对前期工作不到位、建设条件不落实、工程建设进度慢的单位,尤其是应落未落、应开未开的项目,市商务局要认真分析汇总问题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及时上报市政府。

    (三)跟踪问效。市商务局和各督导组要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履职不认真、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得力、弄虚作假、乱作为的单位和干部,要认真调查落实,严格追责问责,确保大会签约项目如期落地,促进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为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第十一届豫商大会签约项目手续办理进度表

          2.第十一届豫商大会签约项目进度表

          3.第十一届豫商大会签约项目“三率”表

          4.第十一届豫商大会签约项目发现问题解决情况表

附件【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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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