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度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整体推进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2012年以来,我市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放在依法行政工作的突出位置,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省政府决定2015年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市政府依法行政总体部署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指导,持续深入做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全覆盖。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焦作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焦推法办〔2014〕4号)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各级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行政指导相关制度,落实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积极运用并完善行政指导法律文书,在行政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体现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理念,探索并积极开展行政指导活动。各县(市)区要在不断积累行政指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行政指导案例选编》,市直执法部门要有本系统开展行政指导的案例,通过各种有效的交流手段,分析典型案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
(二)发挥示范单位创建引领作用。各县(市)区结合实际选取3-5个所属行政执法部门或执法机构,市直执法部门选取本系统2-3个执法部门或执法机构,作为示范培育对象,通过业务指导、督促帮扶,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合同等非强制行政行为,实施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警示、提出服务发展建议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适时组织学习观摩活动,交流经验,提升我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整体水平。市工商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单位。
(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2015年,省、市政府计划在公安、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研究制订开展行政调解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提供必要条件,促进工作有效开展,积极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四)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要完成温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挂牌运行。孟州市、沁阳市、博爱县、修武县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主动作为,加快推进,尽早报批,实现实质性突破。武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科学分析、总结经验,为其它县(市)提供工作借鉴。市城管局和各县(市)区城管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抓好城市管理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开展城管论坛、城管执法案卷大家评、星级执法队伍创建等灵活多样的活动,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五)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各县(市)区、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入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分析基层行政执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为持续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打好基础。
(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教育,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指导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结合全市“依法行政培训月”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考试,对不参加培训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三、健全机制,强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市直各执法部门要加大推进本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力度,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调研指导,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推广行政指导案例等形式,有效推进本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培训。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拓展宣传渠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微视频、手机报等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报道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动态、典型事例等,形成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工作,使每一位执法人员真正实现执法习惯和理念的转变,实现执法与服务并重,服务与管理双赢。
(三)强化监督检查。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将重点考核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以考核推先进、促中间、帮后进,促进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督导机制,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动态督导体系,定期公布工作进度和成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执法责任。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