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数字焦作”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的主要成果,该项目是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准,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国家级示范项目,目前已通过国家验收。为加快“数字焦作”建设,推进全市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更好地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地理信息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的功能
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全市域4071平方公里1:50000比例尺数字线划图(DLG),1:10000比例尺的数字线划图(DLG),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市本级324平方公里1:1000比例尺的数字线划图(DLG)、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图(DOM),1:2000和1:5000比例尺的数字线划图(DLG)等多种类型的地理空间数据,具备地图发布、专题信息加载、查询统计、空间分析等直接应用服务功能和二次开发接口,并依托市电子政务内网和互联网两种方式进行发布。
(一)在线地图功能。在线地图功能在政府内网和互联网中分别部署(政府内网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16.37.65.201,互联网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www.jzmap.gov.cn),可以调取矢量、影像和地势等多种类型的空间数据,方便快捷地进行浏览查询、缓冲分析、路径分析、数据加载等操作。
(二)标准服务功能。标准服务功能集各类服务资源,包括地理信息网络目录服务、网络地图服务、网络要素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空间分析服务及地理编码服务,方便用户选择使用。
(三)二次开发功能。二次开发功能提供了标准的二次开发接口,包括示例代码、类参考及常见问题,可以满足专业用户面向深层次应用开发的需求。
(四)专题应用功能。专题应用功能提供基于平台开发的各类专业应用系统,用户可以参考相关系统进行专业化的分析,提供了零码组装,实现了方便快捷的向导式定制功能。
(五)运维管理功能。运用维护功能包括用户管理、服务管理、日志管理、流量统计和标注管理等,对平台进行有效管理。
二、平台应用模式
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了四种应用模式:
(一)直接应用模式。用户输入平台网址登录平台,可根据权限浏览发布的各种服务信息和地图数据,也可叠加本部门的专题信息,实现基于空间信息的专题分析。
(二)标准服务模式。地图数据发布完全遵循国际开放地理信息协会(OGC)组织的网络地图服务(WMS)规范,任何支持网络地图服务(WMS)引用的第三方地理信息系统软件(GIS)都可以调用公共平台发布的地图数据。
(三)定制开发模式。利用平台提供的地图服务和二次开发接口,针对用户对空间信息应用的需求可以进行个性化的定制或扩展。
(四)基础数据模式。对于地理数据应用比较特殊的部门,可以使用该模式。因基础数据属涉密信息,使用基础数据开发应用的,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三、平台的应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保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的重要性,要把此项工作与建设节约型、服务型政府紧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发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保障服务功能。各级各部门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时,要按照保密安全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内外网完全物理隔离,经保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脱密后数据的单位,也要保证内外网物理隔离,同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共建共享,强化应用。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焦作市地理信息共享目录》(见附件)的规定,于每年4月底之前将已经过保密处理且符合发布要求的地理信息数据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联系人:方潮,联系电话:0391—8786299)。各级各部门与地理信息相关的信息系统必须基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建设,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更新,已建成的与地理信息相关的信息系统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统一到平台上来,实现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各级各部门在使用平台时,要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焦作市地理信息数据共享目录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