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消防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豫政办〔2014〕26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夯实消防安全责任基础、公共消防设施基础、社会消防力量基础、社会防控能力基础和消防法治基础,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面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夯实消防安全责任基础
(一)落实政府主导责任。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政府综合目标管理、文明创建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常务会议要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防火安全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重大问题。要将消防工作作为政务督查和综合考评重要内容,每半年开展1次检查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公安消防部门专业责任。公安消防部门是消防工作的执法主体和专业机构,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忠诚履职,公正执法。要加强源头管控,依法严格各项消防审批;要加大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密度和执法力度,每周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夜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对隐患严重的场所,要依法查封;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三)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出台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每季度开展1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同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依法联合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四)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要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全市14家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年内全部建设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户籍化”管理要求,网上建档率和备案率达到100%。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严格落实“一卡两证”(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资格证)制度,6月底前消防控制室100%达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三、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
(一)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实施。各县(市)要将公安消防部门主要负责人列为当地规划委员会成员,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2014年市本级及各县(市)要全面完成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对未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的乡镇,要在年内完成消防专项规划单位编制报批工作,并制定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年度实施计划;已发布的消防专项规划不得随意更改,确定的消防站位置和用地,由规划部门进行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二)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和维护。各县(市)区要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10月底前,除新建道路同步规划建设消火栓外,解放区市政消火栓总数达到243个,山阳区达到268个、中站区达到158个、马村区达到96个、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达到138个、沁阳市达到250个、孟州市达到191个、博爱县达到91个、武陟县达到123个、修武县达到150个、温县达到180个。要将市政消防水源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道路竣工验收时,通知消防部门参加验收,市政消火栓不达标的新建道路不得验收合格。老城区、城中村改造要同步建设公共消防设施;乡镇建成区要按照规划建设公共消火栓,主要街道必须建设达标;未铺设供水管网的产业集聚区、城市开发区乡镇(街道),每条道路、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1处消防水源。要强化市政消防水源日常维护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供水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责任,确保市政消防水源完好率达到100%。
(三)加强消防队站建设。年底前,中站区新建消防站、修武县新建消防站、温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博爱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成投勤;焦作工业产业集聚区消防站(解放区)、山阳区第二消防站主体完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第二消防站开工建设;博爱县完成消防大队原址重建或迁建;马村区完成马村消防大队与训练基地并建项目配套设施并投入执勤;武陟县5月底前完成新建大队营区道路绿化硬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并搬迁投入执勤。
(四)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开展消防装备建设达标活动,更新淘汰超期服役消防车辆。沁阳市、孟州市要认真落实装备评估意见,武陟县、温县要抓紧开展消防装备评估论证工作。市本级新购32米云梯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各1台;温县、山阳区、中站区分别淘汰更新超期服役消防车或比功率低于10的消防车1台;沁阳市、孟州市、修武县、温县分别新购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1台;博爱县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和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各1台;武陟县新购大吨位水罐消防车1台。各县(市)区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更新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及抢险救援装备,现役消防站达到50万元标准,合同制消防站达到35万元标准。
四、夯实社会消防力量基础
(一)加大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员招收力度。年内所有合同制消防站、普通现役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执勤消防队员分别达到25人、35人和45人的标准。
(二)升级改造乡镇政府消防队。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对乡镇政府消防队升级改造。年底前,博爱县月山镇、武陟县西陶镇、温县番田镇、孟州市南庄镇4个国家重点镇全部按标准建成一级政府专职消防队,每队配备专职消防队队员达到15人;60%的其它乡镇建成政府二级消防队,达到相应建队标准。全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要达到400人。
(三)发展壮大网格管理力量。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台,年内全市106个乡镇(街道)“大网格”要全部配备消防专管员,所有社区(行政村)“中网格”要明确网格长、协管员、监督员、联络员“一长三员”,并严格落实备案登记制度,全市消防文职人员总数不少于144人。
五、夯实社会防控能力基础
(一)提高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各县(市)区要将消防宣传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建设、全民普法教育和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设消防专题和专栏,及时报道消防工作动态,义务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教育教学内容,落实消防知识“进教材”工作。民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制定出台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公安消防部门要利用消防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2014年通过职业鉴定人员不少于300人。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深入实施以消防安全监督员、“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网格化管理指导员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员为主体的“四员型”消防监督队伍建设,推行消防监督网格管理,定期开展检查评比,加大督查力度,落实执法职责。要严格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突出强化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建设等消防服务,推动消防工作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
(三)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制度,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发动行业系统及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物业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开展针对性治理。公安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紧盯重大节日、重点时段,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行动,强力整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完善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制度,对重大隐患即时发现,即时挂牌督办;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出租屋、“九小”场所等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由当地政府牵头,逐一制定整治规划,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限期加以解决。
(四)提高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公安消防、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卫生、气象、地震、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制定应急队伍年度培训计划,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市级每半年、县级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六、夯实消防法治基础
(一)强化法治理念。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治理念,增强依法办事能力,运用法治手段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消防安全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源头管控。各级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依法从严把关。质检、工商、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加强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大对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实施事前追究;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实施事后追究;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取消相关单位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并倒查有关人员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增强诉讼意识、证据意识,提高侦查技能和办案水平,依法开展工作,对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依法及时立案侦查;涉嫌其他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完善制度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