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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焦政办〔2010〕104号

2010/07/29 1.6w 阅读 531 点赞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0年城镇住户基本情况
                            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城镇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情况,更好地满足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地方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豫统文〔2010〕104号)和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0年河南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豫调字〔2010〕71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以下简称大样本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大样本调查是做好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基础。通过调查,首先可以为未来三年常规城镇住户调查提供基础样本框;其次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市城镇居民家庭的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为“十二五”规划的制订提供基础资料;也可以监测城乡统筹发展现状,为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资料;同时利用大样本调查的分层信息,可改进样本轮换方法,提高常规住户调查样本的科学性和代表性。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所有行政区和县(市)进行大样本调查工作,调查对象为城镇居民家庭。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此次大样本调查工作由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焦作调查队共同组织,各县(市)区统计局具体实施,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宣传、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四、调查内容和规模
按照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调查方案,调查样本量为常规样本量的10倍以上。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和预估回答率,全市大样本调查总规模为5520户,其中:国家调查样本1100户。各县(市)区大样本调查规模如下:解放区660户(国家样本480户),山阳区660户(国家样本420户),马村区450户(国家样本90户),中站区450户(国家样本120户),六县(市)各550户。
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住户基本情况,包括城镇居民家庭的人口、住户、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基本情况,包括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如性别、年龄、职业、行业等。
五、调查时间安排
2010年7月20日前进行安排部署,完成入户调查前期工作,7月下旬至8月15日入户访问,8月20日前上报调查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于此次大样本调查数量是经常性记账户数量的10倍以上,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大样本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统计、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会、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安全保障、基础资料等方面的支持,共同做好调查工作。
(二)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县(市)区组织实施的调查任务所需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此次大样本调查工作的经费安排,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统计局、调查队要按照国家统计调查规定,完善调查网络,优化样本分布,规范调查程序,做好调查技术准备工作;要根据调查工作量,组织好调查人员力量,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落实调查方案和填报要求。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焦作调查队要加强业务指导,搞好督促检查和数据评估,全面高效地完成调查任务。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市)区对本地的调查数据质量负责,要切实保证调查结果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结果。修改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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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