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我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焦作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1日
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焦防安〔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确保全市民政系统不发生各类火灾亡人事故,切实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全市民政系统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局长王东林任组长,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主任、救灾科科长、军休科科长、社会福利科科长、退伍办主任、优抚科科长、社会事务科副科长、政权科科长、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老龄科科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16年10月底至2017年3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5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我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有关处室(单位)也要制定具体方案,做好系统内部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并定期通报,统筹推进,及时反映各工作动态。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加强火灾火源管理
1.开展整治重点领域火灾隐患排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原则,联合消防、安监等部门,逐一梳理排摸、治理火灾隐患。重点对各类社会办养老机构、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殡仪馆等单位,开展基础性、常态化的隐患排摸工作,排查房子、设备、电力设施等是否老化,完善消防设施,疏通人员密集通道,切实解决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坚决依法整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2.强化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结合全省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固化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加大投入,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智慧用电系统等实用技术,特别是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等人员密集场,有条件的要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推动火灾隐患全面整改。
3.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围绕全国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重点针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开展检查,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零点”夜查行动,扎实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充分利用公开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载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消防防范意识。健全完善预防机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监控监测,督促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要抓住不放,严格进行整改。严厉查处值班脱岗漏班、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确保重要活动、节日期间不发生特大火灾。
(二)加强消防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各单位要组织编制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等。严格落实应急救援机制,及时修订和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组织指挥、联络方式与职责分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冬春火灾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深入重点单位和火灾易发区域进行实地熟悉和演练,切实提高民政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同配合的能力。
2.做好物资保障。针对冬春季节灾害特点,加强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加强对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保障的检查,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处于完整好用状态。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落实职责,主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社区(单位)宣传栏等,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大力宣传普及冬季用水、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提高干部职工消防防范意识。针对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发挥网络员、消防志愿者的作用,面对面开展消防安全帮扶服务。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焦防安〔2016〕9号)精神,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重点对单位消防安全、日常消防巡查重点、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消防安全机制建设等进行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能力。并加强预案演练,各局属单位要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宣传教育活动或应急演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地、本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分工,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严格工作奖惩。各地各单位要结合重要节点,深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督办,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市民政局将进行通报。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监管失职失察等人员要进行严肃问责。
各县市区、局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市民政局办公室,2016年11月5日前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6年11月起每月1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22日前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56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