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焦安[2016]15号)转发你们。根据局领导指示,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文件要求,周密部署“双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排查,高标准做好安全整治;要加强“双节”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制定节日值班表,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进行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如实报告。局党组在节日期间将派出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和跟踪督导。各单位自查情况请于2016年10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归口业务科(室),经业务科(室)汇总后于10月9日上午下班前报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3569161电子邮箱:jzmz909@126.com
附件:《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焦作市民政局
2016年9月8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做好中秋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焦安[201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周密部署“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有关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
9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旅游景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建筑施工、消防、城市燃气、粉尘涉爆、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单位,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要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认真分析“双节”期间群众出行量增加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长途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强化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旅游景区、各类游园及群众性庆祝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市政府安委会12个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要按照分工,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近期安全督导工作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一线开展督导检查。
三、严格“四个一律”,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防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要坚持“零容忍、严执法”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四个一律”措施,紧盯苗头,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要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跟踪督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每一起非法违法行为。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过程中,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确保“双节”期间安全稳定。
四、加强值班值守,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双节”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应急调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舆情动态及群众举报信息,及时组织核查,属实的要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要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各县(市)区、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379807(8)电子邮箱:jzsawh@126.com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