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政策通知公告

焦作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6/04/21 1.3w 阅读 155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今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十三五”民政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十八个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建设法治民政,力促晋位争优。

二、时间安排

今年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的统一时间为:425429日。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市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张林副 局 长

副组长:张立军纪检组长

陈富山副 局 长

翟福友副 局 长

姚德胜副调研员

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李东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舆论、形成共识,树立公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让人民都发自内心地信仰与尊敬宪法和法律。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培养民政干部职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着力增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慈善法》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为民意识,努力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引导民政对象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济困助残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深化城乡基层民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强和推进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和支持作用。

(五)深入学习宣传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兵役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优抚安置对象依法维护合法利益,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五、活动形式

各县(市)区民政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利用法治宣传栏、乡村大喇叭、LED显示屏、宣传车、宣传条幅、宣传标语、宣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宣传,进行民政法治宣传,组织现场法律知识咨询、广场宣传、法治展览、知识竞赛、法治论坛和法治讲座等活动开展宣传,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给予必要的物力、人力投入,以确保活动要求落到实处。主要领导同志要抽出时间,亲自过问、亲临现场指导。

(二)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民政,力促晋位争优这一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和宣传特色。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职能作用,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规,努力提高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普及率。

(三)开展广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在组织好自身宣传的同时,要积极组织乡镇街道民政所(办)、村(居)民委员会宣传有关民政法规,形成宣传合力。充分借助办事大厅、民政窗口服务单位、烈士陵园、婚姻登记处、救助站(所)等民政宣传教育阵地,为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提高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注重群众需求,确保活动实效。要注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服务群众,贴近民政法治实践,贴近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拓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对重点领域、特殊人群的法治教育,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基础性问题,使普法活动成为密切联系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全年民政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要将活动总结报告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于51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孙 娜

联系电话:3569161

箱:jzmz909@126.com

焦作市民政局

2016年4月1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