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公告

2021/12/26 1.8w 阅读 62 点赞

关于公布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解放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予以公告。


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等,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15日内,重新报请区政府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附件:解放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