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解放区2021年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03/31 1.8w 阅读 301 点赞

关于开展解放区2021年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的

通    知


解放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就业见习制度,帮助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20〕27号)等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条件

(一)本区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详细步骤见附件1)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术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至24岁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失业青年(学籍档案在我处保管)。

(二)在解放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代理手册;

(三)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申请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解放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请;

(二)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需要填写《解放区就业见习报名表》两份(附件2);

(三)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五)《就业创业证》原件及第二页和第六页的复印件各两份;

(六)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对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介绍去见习单位见习。

通过就业见习与见习单位达成见习意向的毕业生,须与见习单位签订《解放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一式三份,见习毕业生、见习单位、区人才交流中心各执一份。《解放区就业见习协议书》由解放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鉴证。协议签订后,由见习单位负责通知见习毕业生在规定时间报到,见习毕业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到。

参加就业见习的青年,见习期间应当遵守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见习单位秘密,服从见习带教人员的管理,认真完成见习任务。见习期限最长为12个月。失业青年每人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三、见习待遇

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补助分别由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工资总额为2520元。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20〕27号)第七条,将给见习单位发放的见习补贴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每人每月1330元,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每人每月2090元。见习单位需提供生活费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期满后或提前结束见习的毕业生,由见习单位出具《解放区就业见习证明》(附件4)报送到解放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前结束见习的毕业生,其生活补贴按实际见习时间核发。其中,低于3个月见习期的,不拨付见习补贴。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 — 6月30日(工作日),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地点:焦作市解放区人才交流中心(解放路红太阳家具城斜对面解放区行政服务大厅)

3、联系电话:0391—2973269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尚未就业、有就业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充分了解政策、及时参加报名,并在报名工作中给予帮助支持。



附件:

附件1:2021年解放区就业见习人员实名登记流程.docx

附件2:解放区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doc

附件3:焦作市解放区就业见习协议书.doc

附件4:焦作市解放区就业见习证明.doc


      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