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政策公告公示

武汉返回人员怎么做?解放区出台最新规定!

2020/04/07 8.1k 阅读 412 点赞


焦作市解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11号


  根据我区目前新冠肺炎的防控态势,为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内防反弹、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从即日起,凡自武汉返回人员须主动提前向所属街道进行预报告。


  2、各街道要组织社区(村),做好武汉返还人员排查工作;区属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单位及主管行业返还人员的排查工作,并进行登记造册。


  3、凡从武汉来(返)我区人员,凭健康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可佩戴口罩按照解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出行。


  4、凡从武汉来(返)我区人员,有健康证明但无核酸检测证明的,须进行有偿集中隔离(每人每天100元),并免费提供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血清检测,检测报告阴性者即可解除隔离。


  5、凡从武汉来(返)我区人员,无健康证明和核酸检测证明的,须进行有偿集中隔离14天(每人每天100元),隔离期满后检测报告阴性者即可解除隔离。


  6、凡境外来(返)人员已在外地进行隔离14天须返回我区的,须主动提前向所属街道、社区(村)报告。


  7、疫情期间,辖区居民不得前往武汉,确有原因需要前往者须到所在社区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前往,并在返回后按上述第3、4、5条之规定进行隔离。


解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