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的公告

2020/02/15 6.4k 阅读 526 点赞

  按照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弘扬人道精神,汇集社会爱心力量,认真做好接收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


  (一)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二14MPa),鞋套/靴套。


  (二)消毒类用品。酒精、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


  (三)药品。抗病毒药:干扰素、奥司他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阿比多万。中成药: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胶囊、金叶败毒颗粒。中草药:金银花、草果、黄芪等。辅助用药:免疫球蛋白、甲泼尼龙。


  (四)诊断类用品。手持红外线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二、受理主体


  (一)解放区红十字会

  联系人:魏海燕

  联系电话

  0391-2049426;18236858895


  (二)解放区慈善协会

  联系人:赵明芳

  联系电话

  0391-2038950;13083830119


  (三)解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袁胜权

  联系电话

  0391-2910038;13603893992


  三、捐赠方式


  (一)社会捐款

  为保障捐赠资金及时用于防控一线,统一使用如下账户。

  户名:焦作市解放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账号:262408197744

  开户行:中行人民路支行

  汇款请备注:解放区疫情防控


  (二)物资捐赠

  物资接收地址:解放区政府一楼西,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四、捐赠说明


  1.捐赠主体除向解放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协会直接联系捐赠外,也可直接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沟通,统一安排。

  2.捐赠的款物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3.定期通过解放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解放视窗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示,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4.此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开通全天24小时捐赠热线18236858895,呼吁更多爱心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捐赠活动,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真诚感谢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解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来源:解放视窗)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