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弘扬人道精神,汇集社会爱心力量,认真做好接收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
(一)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服、隔离衣、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二14MPa),鞋套/靴套。
(二)消毒类用品。酒精、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
(三)药品。抗病毒药:干扰素、奥司他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阿比多万。中成药: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胶囊、金叶败毒颗粒。中草药:金银花、草果、黄芪等。辅助用药:免疫球蛋白、甲泼尼龙。
(四)诊断类用品。手持红外线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二、受理主体
(一)解放区红十字会
联系人:魏海燕
联系电话
0391-2049426;18236858895
(二)解放区慈善协会
联系人:赵明芳
联系电话
0391-2038950;13083830119
(三)解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袁胜权
联系电话
0391-2910038;13603893992
三、捐赠方式
(一)社会捐款
为保障捐赠资金及时用于防控一线,统一使用如下账户。
户名:焦作市解放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账号:262408197744
开户行:中行人民路支行
汇款请备注:解放区疫情防控
(二)物资捐赠
物资接收地址:解放区政府一楼西,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四、捐赠说明
1.捐赠主体除向解放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协会直接联系捐赠外,也可直接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沟通,统一安排。
2.捐赠的款物除定向捐赠外,原则上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3.定期通过解放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解放视窗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示,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4.此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开通全天24小时捐赠热线18236858895,呼吁更多爱心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捐赠活动,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真诚感谢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解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5日
(来源:解放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