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政策公告公示

解放区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2019/06/30 1.1w 阅读 131 点赞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全市各县(市)区将同步启动“e租宝”非法集资案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方便本辖区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核实登记期限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核实登记地点

  解放辖区登记点设在区处非办。地址:解放区团结东街民生街道办事处四楼。联系电话:0391---2109109。其他县(市)区集资参与人可到对应的所属辖区核实点参加登记。

  三、核实登记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以及能够证明在本区长期工作生活的外省区市受损集资参与人。

  四、核实登记流程

  核实登记流程包括排号等候、核实登记信息、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确有证据证明集资信息和审计信息不一致的,将提交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进一步复核。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流程参与核实登记。

  五、携带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

  本辖区户籍的集资参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非本辖区户籍且在本辖区长期居住的集资参与人,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本人社保卡或近半年纳税证明等证明在本辖区经常居住的材料(原件)。

  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现场核实登记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除提供上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除第一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

  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判决)或有继承权的身份关系证明等材料到集资参与人所属的现场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核实点工作人员以继承权利人身份证号码为依据开立电子账户,案款返还至该电子账户内。集资参与人有多名继承权利人的,登记第一个到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的继承权利人的身份证号码,各继承权利人之间对返还案款的分配问题由各继承权利人自行解决。

2、集资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持集资合同、银行交易明细或者收款收据等能证明充值、提现金额的材料办理核实登记手续。

3、收款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并准备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网点等信息。

  六、预约方式

  本辖区户籍或经常居住本辖区的集资参与人可拨打核实登记点联系电话,预约核实登记时间。

  七、注意事项

1、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望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核实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不具有本辖区户籍且无法提供经常在本辖区居住证明材料的集资参与人,请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具体事项请关注户籍所在地发布的核实登记通告。

3、集资参与人尽量预约核实登记时间,核实点将优先为当日预约的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

4、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核实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5、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附:焦作市信息核实登记点.doc

解放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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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