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8批)
2018年11月6日
一、焦作市解放区 受理编号:JZD20181031108
反映情况:解放区工业路18中北边路东有一个大胡同,往里一直走到中州机械厂,厂的西门口有个大礼堂,从礼堂穿过向北走有个蓝色的玻璃瓦房,紧挨着瓦房北边有个小门,门里堆有生活垃圾,气味难闻。垃圾堆与28号居民楼一墙之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情况属实。
收到该举报件以后,我区立即组织焦南办事处与中州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对该举报地点进行现场查看。经查,该举报地点中州机械厂厂区与28号居民楼夹道中确实存在生活垃圾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以上群众举报的生活垃圾问题,我区焦南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人员清理该夹道的生活垃圾;同时要求中州社区增加检查频次,及时清理辖区生活圾,提高工作标准,防止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再次产生。
问责情况:无。
二、焦作市解放区 受理编号:JZD20181101113
反映情况:焦作市解放区烈士西街与陶瓷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南鑫鑫小区西头,郝门中医院对面,有一个工地,每天晚上12点大车拉沙土,半夜施工噪音特别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收到该举报件以后,区政府立即组织区控尘办、新华街道办事处对该举报地点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工地主体工程已完工,未发现任何施工和拉沙土现象。经询问工地负责人,该工地在2018年10月31日晚上12点多左右,运用铲车对已完工的工程主体周边进行了基坑土石方回填,因此仅在当天晚上产生了扰民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解放区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管控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辖区工地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运输等作业,待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解除后,要求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施工要求开展施工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每天晚22时后停止一切施工活动,不得扰民。
问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解放区 受理编号:JZD20181101116
反映情况:焦作市解放区烈士西街与陶瓷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南鑫鑫小区西头,郝门中医院对面,有一个工地,每天晚上12点大车拉沙土,半夜施工噪音特别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收到该举报件以后,区政府立即组织区控尘办、新华街道办事处对该举报地点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工地主体工程已完工,未发现任何施工和拉沙土现象。经询问工地负责人,该工地在2018年10月31日晚上12点多左右,运用铲车对已完工的工程主体周边进行了基坑土石方回填,因此仅在当天晚上产生了扰民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解放区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管控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辖区工地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运输等作业,待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解除后,要求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施工要求开展施工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每天晚22时后停止一切施工活动,不得扰民。
问责情况:无。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