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解财监【2016】3号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焦财监〔2016〕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完善“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作用。
二、检查单位:
焦作市解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焦作市解放区妇幼保健站
焦作市解放区第十九中学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16年8月底前结束。
四、检查内容:
被检查单位2015年度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情况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重点检查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公允,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和廉洁从政落实情况。必要时可追溯或延伸检查以前年度。
五、举报电话:0391-2131655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