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6年3月至9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初审的绩效分级企业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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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08: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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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发布2026年3月至9月通过省生态
环境厅初审的绩效分级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豫环办〔2024〕29号)要求,现将2026年3月至9月期间我市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初审的27家重点(通用)行业绩效申报企业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限: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
社会各界可对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企业评定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期满后,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公示情况,适时进行公告。
监督电话 2990729
监督邮箱 jzdqyj@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焦作市2026年3月至9月期间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初审的绩效分级企业名单.pdf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