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公示
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5月7日受理了孟苗苗申请的张红卫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张红卫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拟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平、公正,现将工亡职工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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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3日
拟认定工伤职工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名称:沁阳市晨昇运输有限公司
职工姓名:张红卫 性别:男
身份证号:410***********8555
事故简述:张红卫系豫H255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该车辆挂靠在沁阳市晨昇运输有限公司。2020年5月9日8时49分,阳城县公安局皇城相府景区派出所执勤民警在山西省阳城县北留镇高速路收费站处发现张红卫躺在驾驶的豫HP2550重型货车驾驶室后排座位上处于昏迷状态,民警随后拨打120急救电话,2020年5月27日山西省阳城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文书(阳)公(司)鉴(法病)字【2020】027号:鉴定意见为张红卫可排除机械性暴力及常规毒物中毒死亡。根据(2023)豫08行终90号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款规定,沁阳市晨昇运输有限公司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