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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廷中就《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2020/09/07 1.1w 阅读 423 点赞

《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7月31日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8月3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行安排部署。日前,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廷中就《条例》有关情况接受记者采访,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简单阐述一下《条例》出台的意义?

杨廷中:7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成为全省第一家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立法的城市。这是全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更是我市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致力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争当河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的主力军的重大举措。

《条例》全面且有针对性地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填补了我市乃至河南省在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为我市生活垃圾实行强制分类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对于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请简单介绍下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开展情况?

杨廷中:我市作为省首批4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市城管局结合国家、省目标任务和要求,按照分批实施、积累经验、示范带动的原则,于2019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运行工作,并在年底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5家生活垃圾分类专业服务商负责运行工作。

今年6月份,市城管局牵头制订并以“四城联创”指挥部名义印发《焦作市2020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城区居民6万户以上,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正在加快推进中,已成熟运行的分类小区居民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大面积铺开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径,也为《条例》的实施提供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记者:《条例》将在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城管局作为牵头部门,如何做好《条例》的前期宣传工作?

杨廷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宣传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直接关系到《条例》贯彻实施的效果。因此,市城管局将发挥好牵头作用,指导各城区、各相关部门共同发力、齐抓共管,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活动,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生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动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为《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了基础。同时,以我市作为全省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为抓手,指导各县(市)区以街道为单元,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为重点,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及《条例》宣传工作,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市全面推开。

记者:城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如何对《条例》进行执法培训?

杨廷中:一是在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将《条例》的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各级管理(执法)人员深刻理解和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与条款内容。二是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多角度宣传《条例》,大力开展政策宣讲,深入基层社区促使广大群众了解权利义务,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三是组织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管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记者:围绕《条例》的实施,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开展哪些重要工作。

杨廷中:一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制度。我们已制定出台了《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及收集容器标志标识规范》。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暂存要求,规范各品类垃圾标志标识,分别制定了面向居民和社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下一步,我们还将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核工作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制度、选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社会监督员办法和举报奖励办法等配套制度,以及制定《条例》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同时,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按照划定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区域,一是指导相关部门按照四分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要求,尽快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二是指导各城区环卫部门逐步配备分类收运车辆,按标准统一车辆外观涂装,易于群众识别监督,确保收运全过程密闭,无二次污染。三是对垃圾收集站分批分期进行适应性改造,增加厨余垃圾储放点,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四是加快推进我市静脉产业园东、西部园区建设,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厨余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增强终端处理能力,促进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出路问题,促进城乡垃圾分类一体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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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