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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6/08/02 1.2w 阅读 361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焦作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7月11日    

                                                             焦作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切实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在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焦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焦作辖区内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焦作市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本预案和组织实施。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

    1.4.2 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密切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 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处置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4 预防为主、紧急应对。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4.5 属地为主、军地联动。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属地为主、军地联动、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 灾害分级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详见附录10.3。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2.1.1 市政府设立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1.2 县(市、区)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1.3 预案启动后,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快速响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2.2 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

    2.2.1 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分管副市长为指挥长,军分区、71426部队、武警焦作支队、市林业局、公安局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局、气象局、消防支队、工信委、科技局、农业局、广播电视台、中国移动焦作分公司、中国联通焦作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火办)设在市林业局,承担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2.2.2 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法律、法规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开展森林火灾发生趋势会商,编制和修订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研究建立监测预警支持系统、火灾扑救指挥信息系统和应急保障体系;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或终止应急响应;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运输等问题;监督有关森林火灾隐患整改、案件查处和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审查批准市防火办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承担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2.2.3 市防火办主要职责:负责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及时报告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贯彻落实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应急信息保障体系,完善林火监测预警机制和火灾扑救指挥信息系统;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应急委、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

    2.2.4 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见本预案附则9.5。

    2.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