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焦作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14日
焦作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1.1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1.2 本预案是市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程序、规范,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依据。
1.2 编制依据
1.2.1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28号)、《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焦作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或临灾时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进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不断增强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1.4.2 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的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4.3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各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市政府组织协调全市中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处置各县(市)区政府不能够独立处置的中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处置本地小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和能够独立处置的中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事件,负责先期处置需要市政府和省政府组织协调处置的中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事件。
2 组织体系和职责任务
2.1 指挥机构
市政府成立焦作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人员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焦作军分区参谋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委宣传部、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播电视台、旅游局、安全监管局、气象局、地震局、焦作军分区、武警焦作支队、公安消防支队、市政府国资委、焦作供电公司、郑州铁路局月山工务段、中国联通焦作分公司、河南移动焦作分公司、中国电信焦作分公司、河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2.2 指挥机构职责
2.2.1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焦作军分区、武警焦作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专家组主要职责
办公室职责: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发布;起草市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市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专家组职责:分析灾害形成原因与判断灾害发展趋势,提交应急调查技术报告;为应急处置与救灾提供技术指导。
2.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一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灾情处置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有关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灾害发生时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