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发展农村沼气,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新型农业现代化进程、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完成2013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全市农村沼气建设任务是:新增农村户用沼气池2500户,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25个,新建沼气工程15处(具体任务见附表1)。4月1日—8月31日,完成任务的80%;9月1日—10月31日,完成任务;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自查;12月1日—12月31日,组织验收。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县(市)区要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财政支农的重点,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工作有效开展。列入国家或省级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的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落实配套资金。要鼓励企业、协会和合作社等实体,增加对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的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
三、强化技术培训
各县(市)区要加强技术培训,及时向建池户印发沼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图表,确保将使用管理和安全操作知识培训到每个建池户。要加强咨询服务,公布监督电话和技术服务热线,及时解答建池户建设和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四、创新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要培育典型,树立样板,每个县(市)区打造2个以上的沼气建设亮点工程。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沼气社会化服务年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选择2—3个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的沼气服务网点,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推行“全托式”或“半托管”服务模式,高标准建立一批明星示范点,为沼气农户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五、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要把细化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政府将成立督导组,适时分赴县(市)区开展督查工作。对进度快、质量高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配套资金不落实、工作进度慢、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焦作市2013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表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