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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3/06/16 7.2k 阅读 115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发展农村沼气,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新型农业现代化进程、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完成2013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全市农村沼气建设任务是:新增农村户用沼气池2500户,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25个,新建沼气工程15处(具体任务见附表1)。4月1日—8月31日,完成任务的80%;9月1日—10月31日,完成任务;11月1日—11月30日,开展自查;12月1日—12月31日,组织验收。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县(市)区要把农村沼气建设作为财政支农的重点,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工作有效开展。列入国家或省级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的项目,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落实配套资金。要鼓励企业、协会和合作社等实体,增加对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的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

    三、强化技术培训

    各县(市)区要加强技术培训,及时向建池户印发沼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图表,确保将使用管理和安全操作知识培训到每个建池户。要加强咨询服务,公布监督电话和技术服务热线,及时解答建池户建设和使用中遇到的问题。

    四、创新工作机制

    各县(市)区要培育典型,树立样板,每个县(市)区打造2个以上的沼气建设亮点工程。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沼气社会化服务年活动,以县(市)区为单位,选择2—3个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的沼气服务网点,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推行“全托式”或“半托管”服务模式,高标准建立一批明星示范点,为沼气农户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五、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要把细化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市政府将成立督导组,适时分赴县(市)区开展督查工作。对进度快、质量高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配套资金不落实、工作进度慢、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焦作市2013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表

                                                                                  2013年5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