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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2012/12/02 1.7w 阅读 217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焦作市“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一、序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加快建设更具活力新型城市,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根椐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焦作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应急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突发事件,按照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突发事件应对环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统筹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市应急体系建设。

    (三)规划定位

    本规划是焦作市“十二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总的纲领,目的是明确“十二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的方向和任务,按照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强化项目支撑的思路,整合现有应急资源,统筹解决涉及焦作市全局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为实施应急预案提供支撑,指导我市搭建完备的应急管理网络平台,构建完善的防灾救灾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应急体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现有工作基础

    1.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制定实施了《焦作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和完善了本级预案;各类主要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本单位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数量有较大增长,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显著增强,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

    2.应急管理组织逐步健全。市人民政府设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成立了应急管理专家组。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也逐步建立,在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报告、预警预测和综合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专业机构的应急指挥与协调职能得到加强。

    3.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突发事件预测机制、应急处置与救援机制等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效能进一步提高。气象、水利、地震、环境保护、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农林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网络逐步完善。政府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初步形成。灾后恢复建设能力明显增强。

    4.应急队伍初具规模。依托市消防支队组建了焦作市应急救援支队,依托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组建了5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形成了以公安、武警、驻焦部队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医疗救护、矿山抢险、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森林消防、动植物疫情处置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社会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5.物资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全市用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投入不断增加,抗洪抢险、消防特勤、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医疗救助等应急队伍装备得到加强;县(市)区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储存了帐篷、棉衣被、发电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等一系列应急救灾物资,物资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6.应急预案演练和应急知识宣传效果明显。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经常性地组织和开展了危险化学品泄漏、灾害自救应急疏散、重大森林火灾、地震、防空防灾等演练,提高了应急处置和应对能力。通过举办各类专业应急知识培训班,发放应急知识宣传手册,在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应急知识,加强了对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全民防范突发公共事件意识明显提高。

    (二)薄弱环节

    应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刚刚起步,应急管理体系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

    1.应急预案体系尚不健全。应急预案覆盖面没有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应急预案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还不够完善,且缺乏必要的演练和学习宣传,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缺乏统一的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现有预案体系制定不够规范,可操作性不够强,与现实需求有较大差距。

    2.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部分县(市)区应急管理机构的人员还需进一步配齐配强;部门之间、县(市)区之间、条块之间以及预防与处置之间衔接不够紧密,信息、人员、物资等资源的快速集成能力不足;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仍需理顺,职能划分尚需明确。

    3.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体系建设滞后。政府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滞后,利用现代化方式指挥协调困难。专业应急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技术标准不统一,互联互通困难,难以实现信息共享。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缓慢,部分领域监测手段相对落后,信息获取能力差,影响了信息整理和分析,进而影响了应急决策。

    4.应急处置救援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物资和避难场所等资源统筹规划及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大型、特种设备及空中救援装备数量不足。应对巨灾的应急队伍、物资、场所等准备和能力总体不足。救援人员的实战能力有待提高;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匮乏,专家和志愿者队伍需进一步加强。

    5.应急资金投入不足。应急专用设备和应急保障物资等不能及时补充和更新,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及训练基础条件欠缺等,不能满足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

    6.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公共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普及不够,公众的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仍显不足,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需进一步提高。

    (三)面临形势

    我市正在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交织并存,突发事件进入多发期,公共安全和社会应急能力面临严峻考验。

    1.自然灾害方面。我市地形地貌多样、地质结构复杂,气候多变、自然灾害具有种类多、危害大的特点。暴雨、雷电、干旱、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影响较大,黄河、沁河可能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潜在的破坏性地震威胁依然存在。森林火灾、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有害生物对局部地区农牧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危害有加重的趋势。农村防灾能力较低,城市灾害设防水平不高。

    2.事故灾难方面。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事故等隐患仍然较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工程、城市生命线工程事故预防与处置难度较大。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危险化学品、矿山、电力等行业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体系和专业应急救援能力亟待加强。

    3.公共卫生方面。鼠疫、霍乱、SARS等法定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风险增加,甲型H1N1流感、超级细菌等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率增加且危害较大。各种传染病传入和传出的几率增大,防控难度加大。禽流感等人畜(禽)共患疾病存在爆发流行的危险。食物、职业和化学等中毒事件时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还没有完全消除,危险废弃物和放射物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加大。

    4.社会安全方面。随着社会转型和管理方式的变革,各种利益格局迅速调整,各种矛盾、摩擦和冲突错综复杂。城中村改造、南水北调征迁、征地拆迁、企业拖欠工资、经济纠纷、环境污染等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依然较多,群体上访、重复上访问题仍较突出。刑事案件多发态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刑事案件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金融和市场风险、信息安全与高科技犯罪不容忽视。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涉外突发事件发生的几率增加。

    三、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的要求,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应急体系为重点,立足焦作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适度超前、预防为主、合理布局,有效整合应急资源,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强化法制保障,努力构建突发事件全面应急管理体系,全方位提升政府保障公共安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科学制定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逐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理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避免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努力实现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行业信息、物资、装备、队伍等方面的有机整合、衔接。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充分体现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实现从注重事件处置向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全过程管理的转变。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事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建设任务,从以部门为主的单灾种管理体制向属地管理为主、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综合应急管理体制转变,形成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分步实施、逐级提升的突发事件处置体系,实现应急管理的高效化。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管理,统筹推动应急体系建设发展。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效结合,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各方力量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综合应急管理体系。

    5.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急用先行原则,立足焦作实际,重点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选择一些重点项目作为突破点,既要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又要加强风险管理,强化应急准备。合理安排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时序,分阶段、按计划统筹推进,确保应急体系全面可持续发展。

    6.先进适用,科学规范。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适用的经验和科技,保障应急体系高效运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标准和制度体系,实现应急体系建设发展与运行的规范化。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指挥统一、结构合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监测预警、决策指挥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应急物资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应急机构、队伍力量进一步加强,科技支撑、恢复重建等能力明显增强,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显著提高,有效减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初步形成适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

    2.分类目标。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灾种划分,共25项指标。具体包括:

    (1)自然灾害类。

    ——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自然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保证受灾群众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临时住所、医疗卫生救援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

    ——建立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监控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网络,实现有害生物预警和应急控制的网络化、数字化和可视化;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力争达到25%以上,重大农作物有害生物一般发生区为害损失率稳定控制在3%以内,重发生区为害损失率控制在3%—5%;生物防治面积比例提高到20%。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能够监测2.0级以上地震,地震烈度速报20分钟内完成,灾情初步评估在接到地震速报后15分钟内完成,指挥决策辅助方案30分钟内生成。市区和县(市)城区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达到60万平方米。

    ——洪水预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雨水情预测预报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明显提升,水情站点的信息20分钟内传至省防汛抗旱指挥中心,30分钟内传至国家防办和其他兄弟省市;水旱灾害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的实效性和准确性明显增强;山洪灾害基层防御组织体系逐步完备,防御能力明显增强;黄河、沁河干流洪水和重点地区山洪预报提前24小时发布,准确率达到80%以上。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力争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以上。

    ——全市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控率达100%,对有明显发生灾害征兆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治理或者搬迁避让等有效措施,有效减轻地质灾害威胁,使已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减少30%以上。

    (2)事故灾难类。

    ——全市每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30人以内。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6以内。

    ——工矿商贸企业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控制在1.25以内。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作业场所主要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

    ——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4以内。

    ——消防(火灾)10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9以内。

    ——特种设备万台事故数控制在0.4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0.38人以下。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集中供热故障处理及时率达到100%,防止大面积非正常停水、停气、停热、停电事故。

    ——环境应急能力显著提高,环境应急管理网络基本形成,力争不发生因违法排污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重特大事故灾难得到有效遏制,救援能力明显提高。

    (3)公共卫生类。

    ——乡镇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率保持10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及时率达到100%,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及时率达到100%。

    ——市、县、乡三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明显加强,建成市、县两级应急信息化系统,动物疫情及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动物疫情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到位率提高到95%以上。

    ——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80%,农村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60%。

    (4)社会安全类。

    ——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对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隐患的预警率达到100%,现场取证率达到100%;全市刑事案件破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现行命案破案率保持在93%以上,力争杜绝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恐怖袭击事件防控能力全面提升。

    ——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突发事件稳中有降,重要金融业务系统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粮食、蔬菜、油蛋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波动的监测监控、预警预测、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等能力进一步增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后,企业在1小时内报告,经商务部门确证,2小时内发布预警,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四、主要建设任务

    (一)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1.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系统。全面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对各类风险隐患登记建档,掌握本地区、本行业的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全市风险隐患数据库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监测和综合分析能力。继续推进安全监管、气象、食品药品监管、商务、教育、电力、重大动植物疫情等部门应急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深入整合林业、水利、地震、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卫生、公安、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的应急监测网络。

    2.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系统。依托焦作政务网及相关网络,整合预测预警信息,建立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依托有关部门,建立气象、水利、民政、林业、农业、国土资源、卫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地震等涉灾部门应急指挥和应急信息平台,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和研判。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包括手机、电子显示屏、高音预警广播等多种手段在内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将预警信息服务向基层延伸,确保将预警信息发布到每一个村庄和城市每个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和重点公共场所,建成全覆盖的突发事件预警体系。

    3.加大对全市关键防范目标的监测监控力度。建立完善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和保护系统。督促重点水利工程、油气管线、高快速公路主干线、桥梁隧道、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电力枢纽、金融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运营与维护单位,建立完善实时监测监控系统,加强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和信息报告,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对关键基础设施进行风险分析、脆弱性评估、分级管理,实施保护措施并开展效果评价,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重点建设项目:

    1.焦作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挥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络作用,整合和完善相关部门应急监测预警网络,建设焦作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2.焦作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化应急监测报告系统。将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通过移动通信与IT技术实现互联互通,及时发现追溯不合格食品流向和应急反馈处理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减小食品安全危害程度。

    3.森林防火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市、县(市)区两级建立包括监控室、指挥室和值班室的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建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微波传输系统、无线电通讯网络、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

    (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

    1.推进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省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和专业系统资源,推进市、县(市)区政府应急平台建设。2013年底前完成市级政府应急平台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完善公安、水利、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林业、国土资源、地震、气象、通信、铁路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指挥系统,实现省政府与市级、市级与县(市)区及同级主要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规范各类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形成统一标准、统一交换平台、常态化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2.完善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充分发挥公安、民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卫生、交通运输、气象、林业等部门应急信息及指挥系统的功能,加强信息共享。依托民政、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灾害应急救助信息与指挥系统,形成完整的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依托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2013年6月底前,完成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设立,作为协调指挥公共管理职能的专门机构,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加强林火信息传输处理系统建设,逐步健全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中毒事件、意外辐射事件等统一应急协调指挥。扩展药品不良反应、动物疫病疫情应急协调功能。进一步提高信访、物价、粮食等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全市反恐指挥系统建设。

    重点建设项目:

    1.焦作市应急指挥平台。加快推进市级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与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和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完善的全市应急指挥平台体系。

    2.焦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以综合数据库系统为核心,以网络传输系统为数据通道,形成数据采集、数据传输、综合分析及信息发布全过程的综合信息系统,提升全市应对气象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1.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设市应急物资综合管理调度系统,全面及时掌握全市应急物资的生产能力、储存能力、紧急配送能力等信息资源,对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和运输单位实行动态监控。制定和完善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采购、征用、调剂、调用等机制,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实现全市应急物资的统一管理和指挥调度。制定出台全市应急物资储备、更新、轮换、核销、补偿制度,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社会捐赠与调运机制,满足应急处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

    2.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按照“统筹规划、重点建设、集中调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市)区政府分级负责的储备制度。市级主要储备重要应急物资和大型装备,县(市)区级主要储备常用的、基本的物资及装备。加强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按照市场经济模式,探索建立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建立重要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储备,确定全市各类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和临近外地市协作企业,实时掌握其库存量和生产能力;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补偿或补贴制度,实现紧急状况下紧急调用和紧急生产,以补充应急物资储备的不足。建立与兄弟地市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本地区物资短缺时迅速调入。

    重点建设项目:

    焦作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和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市民政、红十字会、水务、城管等多部门和单位可共享使用,实现对全市应急物资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有效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

    (四)应急队伍建设

    1.强化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依托公安、消防、武警等骨干队伍,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安消防特勤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综合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加强武警部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补充防汛、抗震、防化、森林扑火等防护和救援装备,形成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等应急救援的攻坚队伍。加强公安特巡警队伍建设,按照规定标准配备警力,增强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的能力。组建市公安特警专门队伍,整合现有警力,增强快速有效处置爆炸、劫持人质等恐怖袭击的能力。加强与驻焦部队合作,在装备、场地、培训等方面支持驻军多灾种救援能力建设。

    2.推进专业和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焦煤集团、昊华宇航、中裕公司等现有企业专业应急队伍,通过整合特种救援装备,建立安全生产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完善和扩充现有的矿山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6个县(市)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分别组建各自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沁阳市成立防氯碱事故为主的应急救援队;孟州市成立防乙醇事故为主的应急救援队;温县、修武、武陟分别成立防合成氨事故为主的应急救援队;博爱县成立防甲醛事故为主的救援队。当地政府要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大资金扶持,增加救援设备,强化应急演练。

    强化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对洪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救助队伍装备水平,增强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援能力。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队伍,重点提高应对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科学配备应急救援装备,提高地震现场救援能力。建立完善市、县两级环境监测机动队伍,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监测、评估和处置能力。强化森林消防专兼职队伍建设,科学配备扑火装备,增强快速机动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提高现场监测、预报、评估等能力。进一步强化电力、电信、铁路、公路、水运、市政等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应急互助机制,增强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能力。

    3.强化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做好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专家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应急。

    4.进一步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依托共青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红十字会、基层社区以及其它组织,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到2015年底,实现每个社区、乡村至少拥有1支应急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发挥志愿者队伍及社会力量在科普宣传、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

    依托现有公路、铁路和大中型运输企业等运输能力,调动社会各方面运输资源,形成一般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紧急交通联合运输网络系统及综合协调联动机制。依法建立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建立应急物资和队伍的紧急快速运输绿色通道制度。加强对重要公路交通枢纽的监控、清障及修复能力建设,保障实施紧急救援时快捷、安全的通达能力。推进重点林区防火道路和生态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重点林区道路网密度和防火综合能力。加强旅游景区、重要物资储备库与主要公路的通道建设,提高应急运输能力。

    (六)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公用通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通信手段,建立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机构间的通信网络,加强公用应急通信网络覆盖盲区的专用应急通信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公用通信网络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呼叫的优先接通、优先控制、互联互通以及终端用户定位等功能。补充完善现有机动通信应急通信装备,提高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机动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2.完善部门专业应急通讯系统。以专业应急通信为主、公用应急通信为支撑,通过提供有线、卫星、微波和移动等通信服务,快速搭建形成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现场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指挥调度系统正常运转。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安、消防、民政、水利、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林业、安全监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电力、卫生等专业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通信系统,并根据需要增加保密通信设备,提高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沟通联络能力。

    3.提高应急通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补充完善现有机动应急通信装备,形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机动应急保障能力。各级各类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按标准配备适用的卫星通信、集群通信等无线通信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七)科技支撑、培训演练和教育宣传体系建设

    1.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大力开展科研开发和技术引进吸收,提升我市应急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加强应急产业发展和产品的研发推广,重点突破煤矿瓦斯和透水、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质泄露、群体性中毒、重大疫病疫情等关键应急救援技术,开发生产一批重大应急装备和防护产品。

    2.培训与演练体系建设。

    加强专业培训基地建设。整合现有各级各类公共安全、应急救援相关培训与演练设施等资源,依托现有培训演练资源,新建和改建一批应急培训演练基地,重点加强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森林防火、防洪抢险、危险化学品和矿山救援、反恐指挥、地震救援等培训演练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建设,完善教学培训装备,规范培训演练内容,逐步形成覆盖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体系。

    加强干部队伍应急知识培训。依托河南理工大学应急管理学院、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利用3年左右时间,围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完成市、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利用企事业单位培训资源,每年分期、分批对各级专业救援人员在矿山救护、公安消防、危险化学品救援、水上搜救、森林防火、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置、反恐指挥等方面进行集中轮训。

    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扩大预案覆盖面。健全预案管理制度,规范预案编制程序,提高预案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做好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矿山救护、公安消防、危险化学品救援、铁路救援、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置、森林防火、地震救援、防洪抢险、反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重点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重点行业和各级各类学(院)校,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使公众能够基本掌握防灾自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知识与技能,提高一线人员现场应急应对能力。

    3.科普与宣传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应急知识普及活动,“十二五”期间,把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面普及到基层群众中去。继续推动将应急管理知识和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学校要开设相关课程,落实教材、师资,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要开办专栏、专版、专题节目,政府部门要设立普及公共安全政策和知识的专门网站,形成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的长效机制。力争2015年年底我市城镇居民应急基本知识宣传覆盖率达到95%以上。

    重点建设项目:

    1.焦作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项目。配备功能齐全的救援设施器械,满足我市应急抢险救援及训练工作需要。

    2.森林防火培训中心。在市区和沁阳、博爱、修武三个县(市)各建一座森林防火培训中心,加强对县(市)区、重点乡(镇、办事处)和林场及旅游景区的负责人和森林消防负责人进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培训。

    (八)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1.提高灾民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完善减灾救灾快速响应机制,使灾民能够及时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住所等基本生活救助。建立健全民政、卫生、水利等部门与武警、消防等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积极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因灾损毁民房恢复重建普遍达到设防水平。在易灾、多灾地区开展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演练。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捐助中心和捐助点建设。

    2.提高现场恢复能力。加强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交通和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系统快速抢险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工程装备和移动式无害化处理设备,加强现场废弃物、污染物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灾情信息通报机制,在灾民临时安置场所配置必要的公众信息传播设备;设立基本生活保障和心理救助服务站点,为公众提供切实的人文关怀,稳定公众情绪。

    3.提高调查评估能力。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灾情评估机制,建立灾情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情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等。开展对学校、居民住宅受灾损失普查,在科学评估现实和潜在损失的基础上,制定恢复重建规划。

    4.加强城乡建筑的防灾抗灾能力和避难场所建设。规范城乡建筑设防标准,增强城乡建筑防震、防汛、防火等抗灾能力。根据我市地理特点、人员空间分布的现状,针对不同灾害,编制全市紧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完善城市避难功能,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绿地、学校、体育场馆、人防等设施,合理规划建设布局避难场所,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增强城市避难能力。商场、礼堂、电影院等公共场所要保证紧急疏散通道的通畅。党政机关、重要单位要按要求配备备用电源。向公众广泛宣传紧急避难场所的分布地点、标识、避难线路等相关知识,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地理条件和灾害种类实际情况,加强县(市)区、乡(镇)避难场所的建设。

    (九)应急管理示范工程建设

    1.推动县乡基层应急综合管理示范工程建设。选择1个县作为应急综合管理示范点,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每县选择1—2个乡镇作为应急管理示范点,每个乡镇选择1—2个行政村或居民社区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2.开展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示范工程建设。选择沁阳市、博爱县作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探索基层县(市)区卫生应急管理模式,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公共卫生医疗资源,完善以紧急救援中心及急救(分)站为主体,以网络医院为后盾,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为补充,以群众自救互救为基础,以急救培训为支撑,以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为保障的紧急医疗综合救援体系。

    3.推动企事业单位各类应急管理示范工程建设。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加强企事业单位应对洪涝、地震、地质灾害、暴雨、雷电、火灾、煤矿瓦斯和透水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突发环境事件、传染病、动物疫情、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示范工程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应急系统自身建设

    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应对责任,确保全市应急系统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应急机构综合管理与专业处置的功能定位,强化综合管理机构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强化专项指挥机构的专业处置、指挥调度等职能,强化条块之间的协调配合,理顺关系,形成合力,做到快速反应、高效调度。建立应急管理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应急工作考核制度,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范围。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大应急体系发展投入力度

    将应急管理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储备专项资金,保证应急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等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搞好与国家、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项目的衔接,争取国家、省项目在我市布局;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通过提取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等手段,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助等方面投入支持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在应急管理、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三)加大规划的组织实施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搞好有关规划衔接;对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评估机制

    把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应急管理能力评价列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确保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五)提高应急管理法制水平

    加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加强行政监管。广泛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六)开展交流与合作

    建立与省内周边地市应急管理交流协作机制。加强与国内其他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密切跟踪研究国际、国内应急管理发展的态势,开展重大项目的研究与合作。组织国际、国内交流和学习培训,借鉴国内外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促进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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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