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我市2010年共确定重点建设项目111个,总投资474.1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157.9亿元;重大前期项目27个,总投资368.7亿元。现将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及重大前期项目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严厉打击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偷窃破坏等不法行为,全力保障本辖区(单位)重点项目建设。
二、各职能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按照从速从简原则,加快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保证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资源优先向重点项目倾斜,全力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三、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管理,科学组织,合理安排,认真履行项目策划、资金筹措、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职责,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四、市人民政府项目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督查协调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年终按照有关规定对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前期项目进行严格考评。
附件:1.2010年度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2010年度全市重大前期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政府办文政府办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焦政办〔2010〕11号
2010/05/19 9.7k 阅读 240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