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自评报告的通知

2017/03/27 1.7w 阅读 437 点赞
机关各科室:
根据焦作市财政局《关于报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的通知》(焦财绩﹝2017﹞1号)要求,需我单位报送2016年度财政预算下达资金量大于100万元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自评报告,请各科室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于2017年3月30日上午下班前将自评报告纸质材料经主管局长审核签字并盖科室章后报局财务科,电子版发送至局财务科邮箱(jzmzjjck@163.com)。
 

 


 
2017年3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