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12月2日全省民政系统冬季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鲍常勇厅长有关部署和豫民明电〔2016〕145号通知要求,省厅要求各地将本系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按照机构类别整理分类后分别上报省厅对口业务处室。此项工作是省厅鲍厅长亲自部署,请各单位、各科室高度重视。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按省厅要求务必于12月7日下班前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分别上报市局各对口科室,各科室再按时上报省厅对口处室。台账电子版样式附后。
附件: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样表)
焦作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5日
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样表)
单位: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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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法人 (负责人) |
单位性质 (参公、 事业、企业) |
是否注册登记或 设立 许可 |
人员规模(人) |
隐患排查情况 |
隐患整治情况 |
督导 落实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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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管理人员 |
服务 对象 |
隐患 内容 |
排查 责任人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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