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示范区一体化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豫民文〔2015〕180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系统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民明电〔2015〕71号)要求及安排,请各地结合本地制定的工作计划及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台账,认真统计填写《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情况统计表》和《未整改到位民政服务机构统计表》,于2015年8月14日12时前上报业务主管科室。
附件1:《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情况统计表》
附件2:《未整改到位民政服务机构统计表》userfiles/file/201508130829445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