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焦作市民政
系统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
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焦作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焦作市民政系统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8月3日
焦作市民政系统2014年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切实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纠风工作原则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狠抓基层打基础,聚焦“四风”查作风,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二、评议对象
1.全市各级民政部门。
2.全市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重点为民政所、殡仪馆。
3.局机关各科室。尤其是被市政府纠风办列为参评的重点科室(局民间组织管理科、救灾科)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虚心接受群众评议,切实借助行风评议这个平台,丰富评议方式,加大评议力度,不断改进作风、改善服务。
三、评议内容
(一)各级民政部门
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规范执法、优质服务情况;
3.办事公开、兑现承诺情况;4.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5.治理“慵、懒、散、软”及各种不正之风情况;6.业务建设、工作效率情况。
(二)局机关各科室
1.履行职能情况。是否能够正确履行赋予的工作职能,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2.工作作风情况。是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种不正之风。3.服务质量和效率情况。是否理顺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4.政(事)务公开和廉政建设情况。是否大力推进政(事)务公开,积极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三)全市民政系统基层窗口单位
1.信息公开情况。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实行政(事)务公开。2.依法办事情况。是否正确履行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3.服务质量情况。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各项服务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4.服务环境情况。服务设施是否齐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氛围是否浓厚。5.廉洁自律情况。是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业)各项行为规范。6.制度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是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得到落实。
四、创建活动
各级民政部门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走群众路线,让人民评议”为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一)开展“走基层、听民意,察民情、办实事”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服务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农村、社区和基层单位进行座谈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改解决,着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承诺践诺活动,结合“三定”方案中的工作职能,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通过“晒”职能、“晒”权力、“晒”程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市局将对本系统承诺情况、“权力清单”和服务规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承诺事项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确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三)开展群众满意的重点科室和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把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的重点科室和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创建标准,严格督导考核,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五、评议方法及步骤
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的评议工作。
(一)动员准备(8月1日至8月20日)
1.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全市评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健全评议机构,安排部署本地评议工作,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
2.深入搞好宣传发动。一是及时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二是组织学习讨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为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二)组织实施(8月20日至10月31日)
1.认真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围绕本地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2.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围绕评议内容,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发征求意见表、增设征求意见专栏、公布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和归类。
3.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要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认真进行调研,选择几件群众最急需、最受欢迎、受益面广泛的实事好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落实时限,做出实效,切实让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
4.认真整改。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分析成因,对群众意见较大、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能及时解决和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整改工作的力度和评议效果。
5.督导检查。评议期间,市民政局纠风领导小组将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受理举报投诉、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政风行风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检查总结(11月1日至11月30日)
1.报送材料。各地应于11月16日前向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报送2014年度评议工作总结。
2.考核验收。市民政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广泛调查、了解行风状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3.建章立制。认真查找工作和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使每个岗位、每项工作都有具体制度、有运行规则、有工作标准、有督查措施,防止出现评议年年搞,问题依旧出的问题。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的服务要求,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切关心群众疾苦,以求真务实、一心为民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树立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全市民政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评议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接受全社会和评议代表的评议,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解决民主评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管行业”与“管行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态度不认真,工作不积极,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把握工作重点。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两转两提”的要求,以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抓住群众评议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放松,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力争通过评议工作给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以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际效果,真正达到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全心全意服务社会的目的。
(四)加强舆论宣传。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果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大张旗鼓地宣扬民政战线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通过树立一批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先进典型,使全市民政干部队伍的形象有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