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焦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至2016年度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焦金〔2017〕8号)有关规定,经初审,拟通过焦作市华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15至2016年度年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3月10日至16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该公司有异议,可以向解放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反映,投诉举报电话:0391-2106672。
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经营“八不准”:
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
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担保。
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
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
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解放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