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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在全区开展“中国梦、解放情、最美解放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 ...

2015/01/29 1.3w 阅读 171 点赞

中共解放区委办公室  解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区开展“中国梦、解放情、最美解放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开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的影响、带动作用,激励、引领全社会学好人、做好人、扬正气、促和谐,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中国梦、解放情、最美解放人”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中国梦、解放情、最美解放人”系列评选活动,不断发掘、宣传身边先进典型,用典型的力量激励和带动全辖区群众做好人、扬正气、促和谐,努力使“最美解放精神”成为我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文化品牌,为我区实现奋力走在全省城区前列目标,构建“美丽解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组织机构

成立解放区“中国梦、解放情、最美解放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郭全成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修锋、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李备战、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潘平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松任副组长,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并邀请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参加。

三、评选范围

1.本次评选候选人必须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突出表现,体现心灵美,具有人格感染力和道德影响力,事迹感人。

2.本次评选候选人必须爱岗敬业,勤勉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3.本次评选候选人必须具有社会公信力,得到群众公认,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经得起各方面考验,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4.本次评选候选人不限行业职业,各条战线、各行各业均可参与推选,尤其侧重从基层群众中推选在全市有突出事迹的解放籍人士;不是解放籍,但在解放区留下感人事迹或为解放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群体。

四、推荐类别

(一)教育工作者

1.热爱教育事业,扎根一线,安心执教,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精通业务,注重教育创新,教学质量或教育经验得到省级以上权威部门认可。

3.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敬业奉献,在教书育人上事迹感人。(由区教育局负责推荐人选)

(二)医务工作者

1.长期奋战在医疗卫生战线一线,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

2.医术高明,精益求精,在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上业绩突出。

3.视病人为亲人,在为患者排忧解难上奉献大爱,得到广泛认可。(由区卫生局负责推荐人选)

(三)环卫工作者

1.热爱环卫事业,具有“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无私奉献精神。

2.具备强烈的事业心,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

3.有良好的品德、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拾金不昧、互助友爱精神。(由区环卫处负责推荐人选)

(四)志愿者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

2.长期坚持参加志愿者活动,奉献爱心满腔热忱,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社会影响良好。

3.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由各街道、团区委负责推荐人选)

(五)最美家庭

1.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主动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

2.符合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五好”文明家庭条件,并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特色。

3.崇善宽容,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由各街道、区妇联负责推荐人选)

(六)新市民(进城务工人员)

1.爱岗敬业,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

2.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品德高尚,事迹感人,得到群众公认。(由各街道、区总工会负责推荐人选)

(七)服务员(商业领域)

1.掌握相应业务技能并能熟练运用,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信誉好。

2.服务员应微笑服务,表情自然、亲切,热情适度;为顾客提供优质的菜点和服务。

3.工作勤奋,表现出众,多次受到顾客表扬。(由各街道、区商务局负责推荐人选)

(八)机关工作者

1.爱岗敬业,在脚踏实地、开拓进取、乐于吃苦、甘于奉献、敢于担当等方面事迹突出。

2.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等方面事迹突出。

3.清正廉洁,在用权为民、奉公守法、干净做事等方面事迹突出。(由各街道、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人选)

(九)社区工作者

1.热爱社区建设事业,责任感强,贡献突出。

2.道德品质高尚,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具有社会公信力。

3.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居民排忧解难,得到广泛拥护和爱戴。(由各街道、区社区办负责推荐人选)

(十)楼院人(网格员、楼院长、居民议事会主任等)

1.在本楼院工作中表现优异,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高威望和社会影响力。

2.长期扎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事迹突出。

3.密切联系群众,“零距离”察民情、纳民意、解民忧、纾民困,得到居民认可和拥戴。(由各街道、区美丽楼院创建办负责推荐人选)

其他战线、单位如有符合评选标准的人员也可推荐参选。

五、实施步骤

(一)推荐申报(1月28日—4月6日)。各街道、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多方组织,采取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结合我区“美丽楼院”创建活动,推荐品德高尚、事迹感人、影响力大的先进人物作为“最美解放人”的候选对象。各街道、各单位在本街道、本单位(系统)开展类似评选活动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从各自类别中各推荐1名候选人,于3月10日前报各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自类别进行筛选,每个类别筛选出2名候选人作为正式参评候选人。各主管部门将正式候选人事迹材料及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于3月25日前报送活动办公室,并附电子版及表现其先进事迹的工作照片或生活照片。在解放区政府网站开辟栏目开展评选活动,侯选人可由他人推荐或自荐产生。

(二)考察评审(4月7日—4月15日)。由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辖区党员代表、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其次对拟表彰对象进行走访调查考核,确认其事迹是否真实、突出、感人、有代表性。再根据评审和考察结果确定表彰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报送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最终确定“最美解放人”获奖人选。

(三)集中表彰(5月初)。以解放区委名义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最美解放人”进行集中表彰。

(四)广泛宣传(5月—12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新闻媒体对“最美解放人”的事迹进行深度挖掘,并利用焦作日报解放区专版、联播焦作栏目和解放区政府网站进行广泛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坚持上下联动,把开展“中国梦、解放情、最美解放人”评选活动作为推动解放区创新争先、凝聚发展合力的有效抓手,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成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

(二)坚持面向基层。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街道、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大、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推荐和评选出来,确保评选出的先进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思想上受教育、精神境界上有提高。

(三)加大宣传力度。区委宣传部将组织人员深度挖掘“最美解放人”先进事迹,利用焦作日报解放区专版、联播焦作栏目和解放区政府网站,对获奖人物进行大力宣传。各街道、各单位要以宣传栏、宣传牌、户外电子屏等形式,在学校、机关、企业、社区、村开展“最美解放人”宣传活动,生动形象地展示“最美解放人”的事迹和风采,使他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以此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四)所有推荐对象应填写《解放区“中国梦、解放情、最美解放人”推荐表》。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以便统一格式在新闻媒体上介绍,并附电子文档。要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写入的荣誉称号主要体现市级以上的表彰情况。需报送候选人的2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5张高清工作照电子版。联系电话:2924484,电子邮箱:jfqxcb@126.com。


中共解放区委办公室

解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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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