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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我市出台《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

2020/04/26 城事通编辑部 1.2w 阅读 377 点赞 查看原文

4月10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开展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巡察、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十个方面,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明确领导责任,要求落实党政同责,实行“一岗双责”,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了市级领导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责任,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进入市场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提出到今年年底,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标准,所有县(市)区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标准。到2022年,全市所有县(市)区达到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标准,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标准。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和巡察。要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要求发挥评议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跟踪督办、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巡察,依法依规依纪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措施》的印发,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具体行动,从制度层面建立健全了党政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对于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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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