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健康焦作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
焦政办〔2020〕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健康焦作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健康焦作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健康焦作行动的实施意见》(焦政〔2020〕24号),完善健康焦作建设推进协调机制,保障健康焦作行动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康焦作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为健康焦作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各县(市)区可参照组建推进健康焦作行动实施的议事协调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协调推进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健康焦作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按要求制定本地区监测评估办法。
(二)监测内容。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考核办法,细化落实。
(二)考核内容。按照省考核指标框架,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康焦作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各县(市)区在组织进行考核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完善。2020年进行试考核,通过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
(三)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县(市)区及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健康焦作行动考核指标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