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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焦作市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

2016/11/10 3.6k 阅读 381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制定的《焦作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焦作市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市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焦作市卫生计生健康扶贫专项工作方案》、市水利局制定的《焦作市水利脱贫专项方案》、市电力公司制定的《焦作市电网脱贫专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0月31日    

                                                     焦作市教育脱贫专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和《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贫困地区的教育质量,切实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实施教育扶贫全覆盖行动,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和因学致贫问题,阻断家庭贫困代际传递。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强民、科技富民、就业安民,为确保我市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普惠到面,教育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政策、项目覆盖我市所有贫困地区;特惠到人,学生资助政策覆盖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聚焦精准。准确把握各贫困地区脱贫时间节点要求、不同层次教育对象需求,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统筹兼顾。整合用好现有政策措施,充分考虑适度、可能的原则,设计安排新增的政策、项目,同时考虑新老政策的衔接。

    (四)标本兼治。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又注重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发挥教育扶贫的“造血”功能,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接受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带动提升贫困地区人口素质。

    三、主要目标

    (一)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证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二)到2017年,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得到完善,生活待遇得到提高,教师职业能力得到提升。

    (三)到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两后生”(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继续教育机制得到完善。

    (四)到2020年,贫困地区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净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

    1.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3.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5.高等教育。对考入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在市属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市属高校从其事业收入中提取的学生资助经费,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

    (二)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2016—2020年计划共投入资金7.5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59亿元,省级投资2.43亿元,市县投资1.57亿元,支持农村地区改善办学条件。

    1.义务教育学校建设。2016—2020年计划投入资金5.7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59亿元,省级投资1.31亿元,县(市)投资0.81亿元,加快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实施以下2类建设项目:

    (1)全面改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到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2.4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69亿元、省级投资0.31亿元、县(市)投资0.41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124所。2016年投入资金594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165万元、省级投资782万元,新建、改扩建学校26所,改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2)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2016—2020年投入资金3.30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90亿元、省级投资1.00亿元、县市投资0.40亿元,各县应足额落实承担的配套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要统筹用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规划中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大修改造和抗震加固类项目,要优先使用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资金要相互衔接,统筹安排,避免重复。

    2.普通高中建设。2016—2020年投入资金1.88亿元,其中省级投资1.12亿元,市级投资0.46亿元,县级投资0.30亿元,重点帮助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造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体育运动场地、仪器设备和图书等基础资源,提升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培养能力。主要实施以下2类建设项目:

    (1)普通高中改造项目。2016—2020年投入资金1.86亿元,其中省级投资1.10亿元,市级投资0.46亿元,县级投资0.30亿万元,实施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改造项目13个,覆盖范围由市区2个区逐步扩大到全市六个县(市)。

    (2)基础教育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2016—2020年投入省级奖补专项资金0.015亿元,重点支持武陟县普通高中图书购置、教学仪器设备购置、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改造。

    3.推进农村薄弱学校教育信息化。巩固全市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工程,提高农村薄弱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1.完善贫困地区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选派100名教师到洛阳开展支教工作。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方式,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支教。

    2.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待遇平均水平不低于县域内城区教师待遇平均水平。各县(市)区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解决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四)积极为贫困村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1.办好县级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支持县级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优先安排县级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国家、省、市骨干教师培训。

    2.开展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技术技能学历教育。各县(市)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当地贫困群众需要,对当地贫困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脱贫致富进行技术技能学历教育。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要成立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本区域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细化实施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

    (二)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确保资助对象精准。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信息库,实行统一管理,及时更新;并根据其所在学段,纳入相应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范围,增强教育保障与救助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各级教育部门要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状况、资助状况为重点,加强对本区域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相关科室、学校和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项规划目标如期完成。市教育局将采取跟踪督查、随机抽查、定点检查等形式,深入贫困地区、帮扶学校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对各县(市)区的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因领导组织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明确、政策措施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工作部署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部门及其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将坚决进行问责。

                                                  焦作市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切实改善贫困村发展环境,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扶贫对脱贫攻坚的基础支撑作用,提高交通运输扶贫脱贫精准性和有效性,依据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的实施意见》、交通运输部《“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和《河南省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制订本专项方案。方案实施范围为我市的188个贫困村。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体要求,转变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工作思路,着力加强贫困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养护效能,确保打赢全市交通运输扶贫脱贫攻坚战,为实现贫困村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谋划,精准施策。确保与相关规划衔接,准确把握不同的交通需求,因地制宜安排交通项目,合理确定建设标准。

    ——重点突破,普惠到面。在交通发展基础薄弱的贫困村率先突破,逐步消除贫困村交通瓶颈制约,推动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

    ——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建立健全上下一体、部门协同、内外联动的交通扶贫新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县级政府的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发挥市场在交通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增强贫困村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集约环保,安全高效。在交通建设和运输服务中,坚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注重生态和环境保护,推动贫困村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主要目标

    到2017年,进一步完善“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通客车,运输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一)通村畅乡的农村公路网更加完善。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通畅率100%;山区20户以上和平原区5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所有乡镇通二级及以上公路。按照脱贫工程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确保每个搬迁安置区(点)建成一条通畅的出口路。

    (二)公路桥梁安全应急水平显著提高。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和通客车、通校车的村道,安全隐患路段基本消除;县乡道现有危桥和村道上的大中危桥基本消除。

    (三)运输服务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行政村客车通达率100%,每个县城至少拥有一个设施完好、功能完善的二级公路客运站。

    (四)外通内联的骨干交通网全面形成。高速公路网络逐步完善,二级及以上普通干线公路比例不低于75%,跨黄河通道项目全面推进。

    四、重点任务

    (一)农村公路,完成总投资约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每个行政村建成一条路基宽度不低于5.0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通村公路。

    2.山区20户以上、平原区5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建成一条路基宽度3.5—5.5米、路面宽度3—4.5米的硬化路。具备条件是指:通自然村道路群众要求迫切、地方积极性高,地形条件允许、对生态环境破坏小,有可充分利用的原有路基、工程不占地或占地少、投资量小。

    3.每个搬迁安置区(点)建成一条通畅的出口路。

    4.完成县乡道现有危桥和村道上的大中危桥改造约1000延米;全面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路段。

    5.改造具有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性质的重要县乡道100公里,积极推进沿黄河滩区扶贫开发道路建设。

    (二)普通干线公路。加快国、省干道升级改造,实现县县通国道,积极构建“1030”快速畅通工程,打造核心城市“10分钟都市交通圈”和“30分钟城市组团交通圈”,努力使干线公路成为连接全市主要乡镇的民生路、连接各个产业集聚区的发展路、连接各个景点的旅游路、服务贫困村的脱贫路。建成S104郑常线马营至小中里段、S308冢沁线修武(市界)至焦作段改建工程两条一级公路;开工建设G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S237沁阳捏掌至孟州里村段改建工程和S307博爱至济源段改建工程等交通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公路网通达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运输场站。加快对县级客运站的建设改造,支持和鼓励主要乡镇建设集客货邮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调整、新增农村客运班线,通过开通假日班、赶集班、学生班、预约班等定制班车,解决偏远行政村群众出行问题。

    通过两年努力,确保打赢全市交通运输扶贫脱贫攻坚战。

    五、政策措施

    (一)拓展交通扶贫投融资渠道。健全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长效机制。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车购税、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和省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对交通运输扶贫脱贫项目的投入力度。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合作,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发挥“以奖代补”、“一事一议”等机制作用。大力倡导社会扶贫,鼓励企业、个人对交通运输扶贫脱贫项目捐资、捐助。

    (二)千方百计争取补助资金。在“十二五”农村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公路运输场站、水运等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普遍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贫困村的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补助标准,减轻贫困村道路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压力。

    1.农村公路。行政村村道改造由20万元/公里提高到35万元/公里(贫困村)、30万元/公里(非贫困村);自然村村道20万元/公里;危桥改造由2000元/平方米提高到3000元/平方米;县乡道二级由65万元/公里提高到120万元/公里,三级由50万元/公里提高到90万元/公里。

    2.普通干线公路。低等级升二级公路由250万元/公里提高到350万元/公里;特大桥改造3500元/平方米。

    3.公路运输场站。二级客运站改造由300万元/站提高到400万元/站;新改建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平台60万元/个。

    4.内河水运。四级航道建设按总投资的75%补助。

    (三)加强养护管理。建养并重,加强贫困村公路养护管理,健全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增强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

    六、组织实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各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区域交通运输扶贫脱贫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合力推动交通运输扶贫脱贫项目实施。

    (二)科学编制方案,项目滚动管理。依据全市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在摸清本区域交通运输状况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编制本区域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做好与其他相关规划或方案的衔接。

    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按照“政策支持、依据充分、支撑具体、滚动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发改、财政部门,根据本地脱贫专项方案和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提出建设需求,公示后报市交通、发改部门审核,纳入全市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库。

    (三)落实简政放权,激发发展活力。根据《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普通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基础〔2016〕755号)文件精神,普通干线公路项目,除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使用中央补助资金5亿元及以上或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的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跨黄河大桥等项目外,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省辖市相关部门。同时,三级及以下农村公路和中小桥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相关部门;非跨省辖市的内河水运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省辖市相关部门。

    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前置性要件原则上同步下放,由同级相关部门审批;确因管理权限等问题需省或省以上部门审批的,报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办理。对利用原路改造的农村公路项目和在原址改造的客运站项目,不再办理土地、环评等有关前期要件。

    (四)加强资金管理,严把工程质量。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多、资金量大,工程质量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和廉政风险大。各类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和交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质量安全责任到人,确保建设项目按照合理工期高质量建成投用。严格交通运输扶贫脱贫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工程验收,实行“五不”验收制度:未经设计不验收、质量不达标不验收、不按设计修建不验收、没有完成工程任务不验收、安保措施未落实不验收。项目建成后,根据项目审批权限,及时组织进行验收。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建成廉洁工程、阳光工程。

    (五)加大治超力度,巩固建设成果。强化源头治超监管,加大信息化手段应用,推进公安、交通联合执法,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完善货运企业及驾驶员信用管理体系,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坚持建养管并重,健全公路养护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公路建设成果。

    (六)加强社会监督,健全阳光机制。交通运输扶贫脱贫建设项目实行公开建设计划、公开补助政策、公开招投标、公开施工管理、公开质量监管、公开资金使用、公开工程验收的“七公开”社会监督制度。

                                          焦作市卫生计生健康扶贫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和《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焦发〔2016〕2号)精神,做好卫生计生健康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医疗方针,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采取对口帮扶、技术支持的方式,精准实施卫生计生脱贫攻坚工程,从而减轻贫困人群医疗费用负担,提高贫困人群健康水平,全民提升农村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卫生计生健康扶贫“六行动、八减免、一补充”活动,到2017年,稳步实现全市7.47万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服务有保障。围绕“看得起病”,实现贫困人群全部参加新农合,确保大病有救助,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政策,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就医费用负担;围绕“看得好病”,持续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有效提升基层卫生计生服务能力,188个贫困村都有符合规划设置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有1—2名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围绕“少生病”,落实优生优育政策,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健康素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贫困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人均期望寿命等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加快提升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最终达到全市7.47万贫困人群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全部实现精准脱贫的工作目标。

    三、重点工作

    按照“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保障贫困人群享有基本医疗服务。通过开展卫生计生健康扶贫“六行动”即: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贫困地区计生帮扶行动、贫困地区多渠道送医行动;“八减免”即:免收门诊挂号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开展疾病监测、免费为适龄儿童实行计划免疫、免费实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开展60岁以上人群白内障复明手术;“一补充”即: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通过建立长效扶贫机制,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依托市县扶贫部门建立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库,对贫困人口实行医疗救助扶持行动。

    1.实现贫困人员全覆盖参加新农合。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加强新农合和各项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形成保障合力。适当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和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

    2.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意见(试行)》(焦政办〔2015〕158号)及上级精准扶贫有关精神,通过精准识别将没有参加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贫困户,纳入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保险金筹集按焦政办〔2015〕158号文件执行;参保人员名单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确定,原则上由扶贫办提供贫困户名单,交民政部门筛选出已参加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员后,由卫生计生部门按程序组织实施。

    3.实行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在县域内住院免收住院押金,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同时,各级医疗机构对贫困患者实行新农合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出院时支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

    4.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发挥新农合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主体作用。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按照全省工作进度,加快推进以按病种分组付费改革为主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5.贫困人口医疗服务保障推行分级诊疗制。基层医疗机构负责贫困人员的基层首诊,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问题,县级医疗机构负责急危重症医疗救治,市级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确保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针对全市贫困人员免收门诊挂号费和院内会诊费。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新农合报销目录使用药品、耗材,规范诊疗行为,减少过度医疗,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困难群众新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二)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

    1.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6年起,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达到45元/人/年。免费为全市居民提供包括婚前体检、慢性病管理等在内的13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扶持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优先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2017年底,实现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全覆盖。

    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免费提供全过程的孕产期保健服务,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积极争取将我市纳入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试点范围。积极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县级孕产妇及新生儿危重病救治能力建设。

    3.免费开展疾病监测与计划免疫。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监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和监测质量,及时发现、报告病例,加强病例个案调查和疫情处理。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健康人群免疫水平等监测工作。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进一步提高接种率。

    4.免费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白内障复明手术。加强艾滋病防治,免费实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完善贫困乡镇网络建设,优化调整哨点监测布局,加强疫情评估分析,做到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加强感染者随访管理,扩大干预覆盖面,开展以免费安全套推广为核心的经性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加强结核病防治,逐步提高县级结核病实验室痰培养及药敏工作检测能力,将肺结核病纳入新农合门诊大病统筹范围;免费开展60岁以上老年性白内障复明手术。

    (三)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

    1.推进贫困地区“五个一”标准化建设。依据中央和我省建设标准,实现我市贫困地区“五个一”标准化建设,即办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1所县级中医院、1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每个乡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规划范围内的行政村1个村卫生。完善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推进县级综合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临床薄弱专科、临床核心专科建设;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打造临床优势专科。争取上级资金,力争每个县扶持1—2个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3.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全覆盖实施三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县人民医院(含中医医院),稳步提升受援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尤其是加大贫困地区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力度,落实各项帮扶任务,定期派出医疗队到贫困地区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开展巡诊,救治,集中诊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治水平。  (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

    1.加快实施基层卫生人才“369”工程。即采取3种方式,利用6年时间,完成9项任务。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医学院特招计划招聘工作,对贫困地区不设限额,按需保障,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短缺问题。根据基层卫生机构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用好、用足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政策,2017年底前基本补齐空岗。

    2.不断强化基层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加大推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2017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医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本实现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数2—3名。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进修培训,每年组织县乡级医务人员有序到对口支援市县二级以上医院免费进修,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达标。深化订单定向人才培养。加强医教协同发展,依托省内医学院校,到2017年,招收本土生源实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每年为乡镇卫生院免费培养医学本科毕业生1名、公开招聘医学专科毕业生2名。

    3.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完善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规定,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长效机制。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须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支援;晋升正高级职称前,须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加强统筹安排,组织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服务、蹲点村卫生室,加强培训和帮扶指导,尽快提升村医服务水平。

    (五)实施贫困地区计生帮扶行动。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救助制度,支持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一对一”联系贫困家庭制度,指导育龄群众选择落实适宜、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减少意外妊娠,控制政策外生育。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做好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经济扶助、社会关怀等工作,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

    (六)实施贫困地区多渠道送医行动。通过开展“送技术、送健康、送义诊、传帮带”等活动,采取上级医院主动帮扶,下级医院主动邀请、红十字会志愿组织等方式,每年组织不少于500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及健康知识宣传员,下县、下乡、下村开展送医送药帮扶活动,义诊群众不少于5万人次,帮助提高县乡村医疗机构的保障服务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助推分级诊疗,降低群众就医成本,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四、责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健康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确保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的重大举措。各级卫计委要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整体工作部署,配合协调督促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发改部门负责争取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扶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方向和脱贫政策统筹安排经费,落实健康服务项目资金;民政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政策,督促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合理推动健康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各级卫计委要切实增强健康扶贫精准脱贫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政府统筹,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的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是卫生计生健康扶贫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统筹实施健康扶贫工作。县级卫计委具体承担扶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年初订计划、年中抓实施、年底作总结,明确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健康扶贫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卫计委要加大对健康扶贫工程的宣传力度,使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农村贫困人群充分了解健康扶贫有关政策和意义,调动主动参与健康扶贫工程的积极性,共同营造各界各级共同支持健康扶贫脱贫工作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加强各类健康、预防疾病知识的宣传,使广大农村人员特别是贫困人群了解防病治病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自觉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监管,坚持长效。各级卫计委要加大对健康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狠抓任务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不断完善健康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同时,建立以资金为基础、以项目为手段、以人才为根本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健康扶贫长效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健康扶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实行严格问责,确保医疗卫生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圆满完成全市健康扶贫工作任务。

                                                     焦作市水利脱贫专项方案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焦发〔2016〕2号)、《河南省水利脱贫专项方案》精神,以及全市脱贫攻坚第一次推进会议工作部署,特制订《焦作市水利脱贫专项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把保障贫困地区民生改善作为水利扶贫的重要任务,着力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支撑与保障。

    二、主要目标

    我市水利脱贫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防洪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实现骨干河道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除涝标准达到3~5年一遇;加大贫困村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力争项目资金更多地覆盖贫困村;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面积;完成2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积极推进贫困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防治水土流失;完成水利系统150位建档立卡的水库贫困移民脱贫任务。

    三、重点任务

    根据全市脱贫攻坚目标,结合水利工作特点,着重建设保民生、补短板、促发展的水利基础设施,构建水利保障体系,持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村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实施防洪减灾、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水资源调配、水土保持、水库移民脱贫攻坚等工程。

    (一)防洪减灾工程。完成武陟县二四区涝河、温县蟒河单庄至南贾村段2条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河道防洪除涝标准,保障武陟县前孔村、温县罗坡底村、李肇村、中辛村、上苑村5个贫困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农田水利工程。加大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力度,在已实施47个贫困村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基础上,再对博爱县南朱营村、太子庄村、赵郭村3个贫困村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解决村内农田灌溉问题;充分利用省级水利维修养护资金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结余资金等项目,加大向贫困村的倾斜力度,扩大受益贫困村数量,帮助贫困村恢复、改善水利设施,提高贫困村灌排条件。

    (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根据各县(市)区的“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督促相关项目县(市)区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对20个贫困村开展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贫困村的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

    (四)水土保持工程。推进贫困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督促孟州市完成岩山村,博爱县完成小底村、探花庄村,中站区完成周窑村等贫困村的水土保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种植水保林、经济林、封禁治理,修建蓄水池、浆砌石挡墙等。

    (五)水库移民脱贫攻坚。督促相关县(市)力争通过实施产业扶贫、金融扶持、技能培训等措施,解决水利系统150位建档立卡水库贫困移民的脱贫增收问题。

    (六)水资源费支持项目。利用上级下达我市的水资源费项目资金,督促中站区实施东张庄村新建蓄水池水源项目、马村区实施后岳村农田节水灌溉项目、孟州市实施岩山村农田节水灌溉等项目,进一步提高3个贫困村的供水保障能力和节水灌溉水平。

    (七)水利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鼓励贫困村采取村民自建的方式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并取得劳动报酬。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政府对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贴。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水利部门成立水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协作机制,共同形成扶贫工作的强大合力,为水利扶贫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水利扶贫项目资金支持,及时足额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优惠政策,吸收社会资本用于水利项目,拓宽水利扶贫投资渠道;以县级为主导,整合涉农水利项目资金,发挥政府投资最佳效益。

    (三)强化督查指导。加大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督导检查力度,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各部门的监督作用,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加强质量监控和资金监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为水利工程扶贫落到实处提供技术和措施保障。

                                                     焦作市电网脱贫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及焦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电网脱贫攻坚工程,精准推进焦作地区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快提升我市贫困村供电能力,全力保障我市脱贫攻坚目标实现,按照《河南省电网脱贫专项方案》,制定焦作电网脱贫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市政府力争到2017年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艰巨任务的决策部署,抢抓国家实施“十三五”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大机遇,以提高贫困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和供电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聚焦我市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统筹电网各级资源,精准识别、精准投资、精准协同、精准实施、精准管控贫困地区电网建设,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如期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划,精准投入。围绕脱贫攻坚目标,编制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做到与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移民搬迁规划、特色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紧密衔接;明确贫困村电网项目建设时序,以规划引领投资。

    二是同等优先,重点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实施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资金向贫困村倾斜。

    三是安全可靠,坚固耐用。合理设定贫困村电网建设标准,强化电网结构,优化设备选型,确保安全可靠供电;严格贯彻设备全寿命周期理念,主要供电设备容量、导线截面选型做到“一步到位”,避免重复建设改造。

    四是严格监督,保证质量。坚持闭环管理,加强监督和跟踪;坚持速度与质量的统一,持续加快贫困村电网建设进度,持续推广电网脱贫“精品工程”,确保建设成效。

    三、主要目标

    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188个贫困村、7.47万贫困人口脱贫要求,2016—2017年贫困村农网建设改造规划投入13476万元,全面消除贫困村供电短板问题,满足贫困村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用电需要。

    通过两年建设改造,贫困村供电水平超过国家电力脱贫标准,10千伏户均配变容量由目前的1.4千伏安提升至2.0千伏安以上,所有平原地区农田机井通电,供电可靠性、供电质量大幅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贫困村“村村通动力电”工程。2017年上半年解决全部贫困村不通动力电问题和动力电不足问题,实现贫困村中每个自然村通动力电,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能力,有效促进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加工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满足特色产业基地的用电需求。

    2016—2017年,集中两年时间完成玄坛庙、元沟等6个不通动力电和段村、李肇村等182个动力电不足的贫困村电网改造任务,计划新建改造439个台区,新增配变容量104兆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691千米,总投资10457万元。提升贫困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原则上贫困村电网改造提升目标整体进度比脱贫计划提前半年完成,切实发挥经济发展“先行官”、脱贫攻坚“开路者”作用,满足贫困地区用电需要。

    (二)服务高标准粮田建设。加快实施农田机井通电,安排资金3019万元,完成十里铺村、狮口村等47个贫困村381眼农田机井通电设施建设和改造任务,到2017年底实现平原地区的贫困县农田机井通电全覆盖,减少贫困村农民灌溉支出296.6万元,服务贫困地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贫困地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减负。

    (三)全面落实低保、五保户每户每月10千瓦时电量电费减免政策。每年为全市58800户农村低保、五保户减免电量705.6万千瓦时,减少电费支出395万元。积极对接民政部门,对新增的纳入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的低保群众做到电费应免尽免。

    五、政策措施

    (一)强化电网脱贫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地方政府将贫困村电网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前预留和保护电网项目用地及廊道资源,加大工程中民事问题协调力度,保障电网脱贫项目落地。

    (二)整合资金协同推进农田机井通电工程建设。地方政府整合资金做好农田机井通电配变低压母线侧(含配电房土建)至机井井口配套建设,国网焦作供电公司负责投资建设10千伏配变低压母线侧及以上电网工程,确保高低压供电设施同步建设,一体化投运。

    六、组织实施

    国网焦作供电公司将电网脱贫攻坚工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力量配备,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全力推进,始终突出“安全、优质、高效、规范”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电网脱贫攻坚工程各项任务。

    (一)确保精准识别。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清贫困村电网薄弱情况,逐一进行分析研判,科学制定每个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建立电网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库,将扶贫项目精准落实到每一个村、每一个台区、每一眼机井,逐一建档立卡,改造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

    (二)确保精准协同。主动对接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全面掌握每个贫困村脱贫攻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将电网脱贫攻坚工程纳入当地重点工程,建立健全电网脱贫工作协调机制。

    (三)确保精准实施。大力推进贫困村配电网标准化建设,选用指标先进、经久耐用电网设备,导线截面一次选定、廊道一次到位、土建一次建设;全面推广应用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和标准工艺,切实做到工程建设设备选型“一步到位”,建设工艺“一模一样”,确保将贫困村农网建成精品工程。

    (四)确保精准管控。强化安全管理,健全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规范施工队伍管理,深入推进现场标准化作业,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强化进度管理,科学制定工程里程碑计划,倒排工期,加强督导,强化项目审查、计划下达、工程设计、物资招标、施工监理等环节管控,确保工程有序推进。强化考核管理,将电网脱贫攻坚工程成效纳入县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实现压力传递,保证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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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