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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南水北调农村段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9/17 1.5w 阅读 485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南水北调农村段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8月26日    

                                              焦作市南水北调农村段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干线生态带建设规划》、《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精神和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要求,为将境内南水北调生态带建设成为“绿色走廊”、“清水走廊”和“生态走廊”,特制定南水北调总干渠两侧农村段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设任务

      绿化工程全长64.89公里,在南水北调总干渠两侧各营建100米的绿化带。绿化带内侧40米营建生态景观带,外侧60米建设林业产业带。2016年3月底前,各有关县区完成本辖区造林任务的70%以上,其余任务在2017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管理模式

      南水北调绿化工程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是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建设与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流转土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理维护”。生态景观林7年内不得更新改造,7年后更新改造须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林业产业带更新改造后要确保林业产业用地用途不变。市政府对南水北调绿化工程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经核查,林木成活率、保存率均达到90%以上,且严格按照规定的宽度和技术标准造林的,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三、技术标准

      南水北调绿化工程规划要坚持“五个原则”,即“生态优先原则、因地制宜原则、适地适树原则、绿化与景观相结合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考虑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严格执行国家造林绿化建设标准。

      (一)绿化模式。

      1.生态景观带:生态景观带内侧25米栽植13行常绿树种,外侧15米栽植8行高大落叶乔木。其中,单一树种连续栽植长度控制在200—500米。

      2.林业产业带:以建设经济林、花卉苗木基地为主。

      3.重要节点部位:在长济高速、郑焦晋高速、郑云高速、新孟路、待九路、云台大道、詹泗路等与南水北调工程交叉口的重要节点部位,进行高标准园林式绿化,打造生态游园。

      (二)树种选择。根据立地条件,按照生态、景观、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树种。常绿树种以女贞、广玉兰、枇杷、香樟、雪松、高杆石楠等为主栽树种,高大落叶乔木以国槐、楸树、白蜡、枫杨、辛夷等乡土树种为主;林业产业基地(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树种由经营者自定。

      (三)苗木规格。生态景观带苗木米径4厘米以上,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树种规格由基地经营者自定。

      (四)整地标准。采用穴状整地方式,规格大小为60×60×60厘米。特殊地段规格为80×80×80厘米,并进行客土回填。

      (五)栽植密度。生态景观林带栽植株行距3×2米,每亩110株;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栽植密度由基地经营者自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加快工程建设。有关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奖惩机制,全力推进绿化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于9月10前报市创森办。各有关县区要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70%以上绿化任务的土地流转及工程招标工作,10月底前督导作业单位完成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和沿线造林区域作业设计图(含地点、长、宽、面积、造林树种等要素)的编制(绘制)工作,并统一上报市创森办审核备案,2016年3月底前完成栽植任务;201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工程造林任务。

      (二)加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对下达的绿化任务,经核查合格后,市财政按照每亩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连补3年。各有关县区也要根据绿化工程建设需要,在财政补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等方面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投入,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确保绿化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三)部门联动,整合项目资源。有关县区要大力整合财政、水利、交通、供电、南水北调、林业等部门项目资金,向绿化工程建设倾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努力争取国家、省级项目建设资金,切实推进绿化工程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优罚劣。市政府成立督导组,按照“七个一”工作法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对工程建设的土地流转、招标程序及承包合同规范化、苗木及栽植质量、林木成活及保存情况、造林进度等进行不间断督查,每次观摩、检查、评比情况排出名次,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年终综合考评和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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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